学者王利明建议制定法治建设路线图 全面实施宪法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法学院教授王利明撰文指出,法治建设不能搞大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需要一份“路线图”。王利明勾画的路线图,放在首位的是:全面贯彻和实施宪法,建立和完善宪法监督机制,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得到及时纠正。
王利明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整体转型时期,这个转型不仅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而且也是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在转型社会中,必然存在两种体制的特征。30多年经济高速发展,在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只有通过法治,也必须依靠法治。
为了推进法治建设,我们需要一个战略规划。在运作层面上,法治是一种法律秩序和法律实现的过程及状态。因此法治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法治建设的推进也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序稳步推进。为此,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需要一份“路线图”。
对于制定这一战略规划的必要性,王利明认为,一方面,通过战略规划可以实现向法治国家转型中的社会稳定有序。法治不能“大跃进”,不能脱离社会发展水平。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障碍,甚至可能遭遇社会动荡。如果有了战略规划,我们就可以按照所设想的步骤逐步推进,并可以制定预案。这样,通过富有前瞻性的战略规划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就可以有效避免或者缓解对社会可能带来的冲击。
另一方面,通过战略规划也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完善。从根本上说,依法治国在本质上就是民主治国、人民治国。只有在人民主权的思想基础下依法治国,才具有其正确的目标和方向。所以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必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相配合、相协调,否则任何的努力都将功亏一篑。
从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来看,王利明也认为,采取规划的方式推进改革是行之有效的。从立法来看,我们历来都有立法规划,立法规划确保了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和完备性,从而稳步推进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行政执法来看,国务院在2004年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这一纲要就其性质而言,就是依法行政的规划,各级行政机关正是按照纲要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从而稳步地推进了政府法治建设。从司法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一直采取规划的方式,曾经颁布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等,系统部署2004年至2008年法院改革各项措施,启动人民法院新一轮的全面改革,为司法改革的有序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我们还缺乏全面推进法治的规划。
据此,王利明认为,制定法治建设的战略规划,首先就要明确宪法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在此目标之下,将法治建设的内容分解为六个方面,分别拟定规划,确立各阶段发展目标。
在王利明提出的这份法治建设路线图当中,排在首位的是制度建设规划。他认为,依法治国,首先必须是依宪治国。法治的形式性要求是,政府所行使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来源于宪法的授权,并受宪法的制约。实现依宪治国,不仅要全面贯彻和实施宪法,还要建立和完善宪法监督机制,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得到及时纠正。在此项任务中,可以具体分解为:公权力的分配和监督,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宪法的监督和实施制度、预决算公开和监督制度、选举制度的完善等。
在立法任务规划方面,王利明提出,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之后,我国还有很多具体立法工作有待完善,例如,加快民法典的制定、完善有关社会保障法、对程序法进行必要的修改等等。再如,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来实现公民的社会性权利等。
在司法改革规划方面,王利明指出,我们应当逐步建立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机构,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我们应当继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完善诉讼程序、审判监督、执行程序、法律援助、冤假错案的纠正与赔偿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法院经费保障、法官薪酬、培训等相关司法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执行程序,化解“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
在依法行政与建立法治政府方面,王利明认为,一方面,应当进一步界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厘定政企关系、政事关系,进一步压缩政府审批权限、明确行政权力界限、规范行政行为程序、加强行政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公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利;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保护,完善行政诉讼、复议等制度,逐步扩大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和强度。
在完善对私权的保护机制方面,王利明认为,公民权利的保护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这其中不仅包括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的保护,也包括其他权利的保护。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切实落实宪法关于基本权利的规定,努力降低犯罪率,规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充分保障公民的财产人身安全。
在这份“路线图”的最后,王利明指出,法治的关键还在于引导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为此,应当进一步加强普法和法治教育的力度,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新手段的运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学教育以及司法考试制度,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合格的法律人才。本报记者余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