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女性遭遇诸多难言之隐 性骚扰向性侵害升级
职场性别歧视:女性遭遇多少难言之隐
女性在职场遭遇的性别歧视,相比更宏大、更亟待破解的劳动话题,一直是个小众话题,不易吸引公众眼球。当然,这不等于问题不存在,或歧视在消失。招聘中屡屡被“婉拒”,职场性骚扰向性侵害“升级”,以及对是否与男性同龄退休的“黯然神伤”,职场女性有着诸多“难言之隐”。
其一,招聘中的难言之隐。今天,尽管明言“我们只要男的”的招聘单位不多,但对女性求职者“另眼相待”的手法则日趋巧妙、隐蔽,甚至很“温情”,让女性有苦难言。中国妇女报发布的《公务员招考中若干性别歧视调查》显示,铁路及航运的公安系统、海事系统、出入境检查检疫系统、煤矿安监系统的公务员招聘中,有的单位会以“岗位工作劳动量大”、“长期出差或出海”等条件,以建议性、软性限制的方式劝阻、排斥女性,令女性望而却步。有的企业在招聘时的筛选过程中,一步步为女性设卡,或在签合同时埋下“伏笔”,使企业可凭怀孕之外的其他理由,对怀孕女性降薪、调岗甚至辞退。
无数女性默默吞咽着招聘歧视的苦果。无疑,问题的背后是就业难,竞争压力大,政府在反就业歧视中的努力有待加强,以及相关法律的不尽完善。
其二,职场两性关系中的难言之隐。湖北恩施的邓玉娇案、深圳宋山木强奸女下属案及女员工陪酒后遭上司强奸等案件,共同揭示出女性员工在职场遭遇性侵害问题,相比几年前的职场性骚扰大有升级之势。这种发生在企业老板对下属女员工、公职部门官员对女属下的非暴力强奸,行为人利用与被害人之间的上下级从属关系或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遇,通过权力强制、企业文化规训、精神控制、心理诱导等,以威胁、恐吓、精神催眠、醉酒、药物麻醉等方式,使受害女性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进而实施性侵害。
这种职场性侵害使受害女性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有的患上心理疾病,有的被迫辞职。而所谓的“职场潜规则”又使问题格外复杂,即有的女性为了获得生存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在男性上司的威逼利诱下与之发生性关系,这种性勒索或者性交易尚未归入严格意义的强奸。在证据不足时,这种性交易与非暴力强奸往往不易区分,给了一些人不承认存在职场非暴力强奸的借口。
从社会大舞台的聚光灯下看职场性侵害,不能不承认,一种性意味浓厚的工作文化在我们身边滋生——越来越多的黄段子,美丽员工陪伴领导的公认规则,不必要的夜间、工作外和私密空间的商务交往,男性中心的色情文化等,都对身处弱势的职场女性构成潜在危险。
其三,退休年龄上的难言之隐。对于延长退休年龄、男女同龄退休,部分女性“不买账”,因为她们大多社会地位不高、受教育程度较低、无行政级别、无技术职称,加之所在单位的经济效益较差,福利和社会保障不佳,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差,出于对基本生活保障的担心,她们不得不把早些退休当做工作和生活的权宜之计。
她们的这种选择是由权利保障匮乏衍生出的一种无奈退守。退守的背后是对有充分劳动保护标准和生活保障前提下的体面劳动的渴望,是对职业选择、收入待遇、学习培训、提职晋级、劳动保护等平等待遇的渴望,也是对政府提供更高水平的育儿、养老、家政等公共服务以减轻女性家务负担的渴望。
遏制职场性别歧视,根本之策在于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社会性别主流化是联合国提高妇女地位的全球战略,它倡导打破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社会分工和角色定型,男女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通过改进政策、法律和制度,提供支持性环境,使男女平等地参与社会发展,平等地分享发展的成果,实现结果的平等、事实上的平等和实质的平等。
在此,我们深知,我们任重而道远。(作者为工人日报社新闻评论部主任 刘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