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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国法治政府建设8年 规范执法加大监督成关键词(2)

2012年03月14日 07:57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对话人

  会内嘉宾 海南省东方市市长 吉明江代表

  会外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刘俊生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一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将如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记者采访了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

  问: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目的是什么?

  吉明江:重大决策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社会稳定和谐,绝不能“拍脑袋”。风险评估机制有助于保证重大决策真实、科学,防范风险;同时,通过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刘俊生:我国正处在社会变革期,一些结构性矛盾突出,迫切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在拍板前,都应进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问:进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注意哪些问题?

  吉明江:应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前,首先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意见,补充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前,重大决策事项还应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刘俊生:风险评估不仅是官员和专家的事,还应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重视并正确运用媒体的力量,力争做到客观公正。决策机关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并确定风险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问:如何认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设法治政府的关系?

  吉明江:目前,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在很多地区尚未纳入法制化轨道。建议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或者从国家层面,将这一新机制上升为法律制度。对未经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责任人,应追究行政责任。

  刘俊生:政府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凡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行政首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两会期间,新闻发布会往往是记者抢新闻的主战场,今年尤其明显。尖锐甚至敏感的问题,发言人们自信不回避的态度,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这种局面背后,是我国新闻发布制度的日渐完善。这一制度的快速发展,正是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缩影。

  一个现代政府,首先是一个有制度约束的政府。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我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成效显著,依法行政之“法”愈发清晰。

  一个现代政府,必须是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2003年以来,新闻发布会制度、听证会制度等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施行,更让“公开透明”成为法治政府的“法定之义”。

  一个现代政府,还应是一个权责对应的政府。随着政府机构的调整改革,权力责任的明细划分,实体程序的双重约束,监督机制的健全严密……我们朝着责任政府大步迈进。

  成绩有目共睹,挑战依然不小。

  面对飞速发展的社会,面对日趋复杂的形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还有许多有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加倍努力、坚持不懈。

  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离法治政府近些、再近些;唯有这样,法治,才能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强大的作用。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8年来,国务院法制办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63件,制定行政法规211件,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制度体系的初步形成,促使行政管理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近10年来,国务院高度重视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部门经过5次清理,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6986项,占原有总数的68.2%。

  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制定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200多件,其中,地方性法规38件、地方政府规章144件、部门规章24件。

  自2008年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在部分地方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截至2011年底,试点工作已经扩大到19个省份108家单位。

  近3年来,全国每年通过行政复议处理的行政争议约9.1万件,其中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方式直接纠错的比例为8.66%,通过撤回申请、和解、调解等方式间接纠错的比例约为23.1%,有效纠正了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大事记

  □1993年3月,国务院明确提出:“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这是我国政府第一次正式提出依法行政。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

  □199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将“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2004年3月,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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