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砍刀队案”宣判 聚众斗殴罪名成立
2012年04月12日 14: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备受关注的江苏常熟“砍刀队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中新网南京4月12日电(记者 朱晓颖)12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江苏常熟“砍刀队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砍刀队”成员犯聚众斗殴罪名成立。
判决如下:“砍刀队”成员、主犯曾勇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杨佳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被告人龚军、胡炜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符永生、朱刚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邓威峰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胡石洋、翟真真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为向徐建忠讨要一笔赌债,以苏州本地人曾勇为首的24名“砍刀队”冲进常熟忠发公司二楼办公室。以湖南人何强为首的6名青年持菜刀、水果刀等在办公室内等候,被网友们称为“菜刀队”。双方相互砍斗,致双方三人受轻微伤,忠发公司部分财物受损。
由于在网络上疯传的斗殴视频并不完整,各地媒体相继报道,庭审期间一方持续利用发微博方式发布己方观点等,这些因素推动该案关注度不断升温、成为网络热点。
当日下午,另案处理的湖南青年“菜刀队案”也将在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