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公务员考录弊案反思:来自领导压力难抗拒(2)
政协委员建言:保障考生的异议权
相比于案件当事人的悔过和检验师同行的反思,江西省政协常委许小欢等政协委员的建言跳出了个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务员招录体检的全程监督及防范机制,完善体检流程监督管理办法和复查程序”。
在今年的江西省政协会议期间,许小欢和另外几名政协委员联合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加强公务员招录体检环节的监管,确保公平、公正的建议”的提案。
许小欢提交该提案的缘起,便是长治公务员考录体检弊案。
这位民革江西省委会秘书长甚至还组织了相关调研——他和一些政协委员走访了四川、重庆等地,接触了大量正在参加公务员招考的考生和已经被录用的公务员,发现了公务员考录体检环节的一些隐患。
“现行的一些体检办法或规定不够完善,并在执行中存在偏差。比如,有的指定某个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才有效,这其中有利用公权力为部分单位、个人牟利或者是相互利用,以达到某些不正当目的的嫌疑;有的将体检医院的相关信息提前公布或透露给考生个人,使体检中暗箱操作有了可乘之机;有的体检医院、医生徇私舞弊,违规违纪,致使体检结果不真实,出问题等。”许小欢在提案中写道。
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我们走访了很多医院,包括一些省级医院和基层医院,有考生向我们反映,他们在体检前就获知了体检医院的相关信息。”
在走访医院和考生的过程中,许小欢还发现公务员考录体检中存在一些漏洞。
“一些医院并不封存考生的体检表。填有考生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体检表大多由考生手持着,然后再按照体检项目交给不同的医生。姓名和报考职位都没有被封上,医生能很清楚地看到考生叫什么、考哪个职位,甚至有些项目,医生还一个个叫出了考生的名字。”许小欢说,“这种不严密的程序设计埋下了很多隐患,如果有某位领导出面干预,体检阶段就很有可能出现问题。”
除操作层面存在的隐患外,许小欢还发现,在公务员考录体检过程中,考生的复检权和对体检中的异议权未受制度保障。
“体检结果引发争议,在近些年的公务员招录体检中时有发生,而争议难以及时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让有疑问的考生复查起来困难重重。如某赣籍考生参加某地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第一名,因首次体检出现‘转氨酶偏高’,要求复查被拒等。”他在提案中写道。
他建言“保障考生的复检权和对体检结果的异议权”。
“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允许考生在一定期限内,通过规范的途径申请复查,有关单位应及时受理。同时,要公布有复检权有资质的医院,应包括本地或外地有资质的多家医院,让考生和用人单位都有选择权,或者随机抽选复检医院。”他在提案中写道。
许小欢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年3月下旬,江西省政协已将该提案转交给江西省人社厅和卫生厅。两个部门对他作出了电话答复,表示非常重视该提案。
“他们说,提案中提到的一些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确实存在,他们会对提案的内容进行认真调研,采纳提案中合理的建议,并择机当面答复我们。”许小欢说。
亡羊补牢
“这次公务员考录体检舞弊事件暴露出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监管不力、管教不严等问题。”和平医院副院长陈广斌说,“我们结合医院工作的实际,成立了宣传教育、行风整顿等8个工作组,举一反三地开展警示教育。”
长治医学院纪委书记李玉冰告诉记者,长治公务员考录体检弊案已经作为重点案例,被选入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党员廉政教育的警示片。案件被曝光后,长治医学院党委立即开会,责成和平医院党委和行政班子进行认真整改,并在长治医学院全院开展集中整顿,重点在制度上、医德医风建设和风险点排查等三方面查找不足,排除隐患。
在制度方面,针对长治公务员考录体检弊案暴露出的在公务员考录中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在2011年12月13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山西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对资格审查、考生体检、职位递补和受理申诉举报等四大问题进行了“亡羊补牢”式的细化规定,确立了“体检不得连续两年选择同一医疗机构”、“体检与复检不得在同一医疗机构、由同一主检医生负责”等规则。
上述“补漏”规定在《山西省行政机关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2012年公告》)中也有所体现。
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针对长治公务员考录体检弊案暴露出在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等环节出现的漏洞,《2012年公告》作出了相应的“亡羊补牢”:
在“报名”部分,增加了“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的内容;
在“体检”部分,增加了“体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内容,并删去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的内容;
在“公示”部分,增加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的内容。
此外,在“面试”部分,增加了“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指标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内容。
“希望我体检的‘牺牲’能够成为今后公务员体检制度及相关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的铺垫,促进组织人事部门扎紧体检的‘篱笆’(比如对招考单位或个人、体检医院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将体检的漏洞尽快补上,防止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避免我的悲剧的再次重演,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公信力和让公务员招考越来越‘阳光’,逐步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长治公务员考录体检弊案一审开庭后,此前曾遭受公务员考录体检结果疑云并被中国青年报报道的江西籍考生施欣给记者发来邮件,表达了他的心声。
在一直关注长治公务员考录体检弊案进展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思源看来,长治公务员考录体检弊案的处理和解决,对于推动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进步、法治发展和建设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不能轻视任何一件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事件,尤其是那些里程碑式的事件。如果我们认真地分析这一事件所衍生的问题并力争完美地解决它,以此推动法律制度建设,推动社会进步,这将是极富有历史意义的。”田思源说。(记者 来扬 实习生 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