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农机局长套取国家补贴一年敛财103万元
“贪婪”、“几乎不放过任何发财的机会……”
今天,与《法制日报》记者说起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农机局原局长石某,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们印象依然深刻。仅仅一年多时间里,石某伙同他人骗取和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高达103万余元。
“卖”指标上了瘾
事情还得从2008年,河北省安排柏乡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95万元说起。由于补贴不能满足农户的购机需求,石某便大肆收受农户的钱财。少的2000元,多的5000元,石某“卖”指标上了瘾。
“补贴指标不好弄,要找熟人疏通关系再送钱才行。”当时刚刚调任柏乡县检察院当检察长的陈志刚听到群众的抱怨后,亲自部署对这笔资金的发放状况进行了初查。
“没想到,这一查查出了其中暗藏的更多猫腻。”陈志刚说,石某除了收受农户钱财,在农机补贴发放的其他环节同样“生财有道”。
采购时,他与经销商武某勾结,约定哪个生产厂家给得回扣高就进哪个厂家的货,然后瓜分回扣款,其中60%到70%进了石某的腰包。
通过伪造购销合同和售货发票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则显得更为“彻底”。武某干脆既不购也不销了,拿着石某给的假手续直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仅40%到农民手中
案子办完了,承办检察官们却陷入了深思:此案中,国家农机补贴资金30%被农机部门的贪腐分子侵吞,30%成了农机具经销商嘴里的“肥肉”,真正发到农民手里的不到40%。
时任柏乡县检察院主管反贪的副检察长、现任邢台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处长的许万里说,办案中检察官们发现,国家惠农资金发放中存在不少问题和漏洞:惠农补贴种类繁多,总计40类100多项,各个部门都有补贴,且变动性强。有哪个补贴,没有哪个补贴,什么时候发,许多职能部门都说不全,老百姓就更不知道了。
此外,还有制度上的原因。陈志刚解释说,与其他补贴不同,农机补贴不是直接补给农民,而是补给了企业。“理论上说,发放国家补贴,中间环节越多越容易滋生腐败。”
监管缺位同样不可忽视。在剖析石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时,办案人员认为,农机局由石某一人大权独揽是案发的重要原因。柏乡县检察院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涉农部门资金管理,完善惠农资金发放程序,增加发放透明度,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风险评估防控腐败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郑广宇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不是为了办案而办案,办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惠民资金的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按照这一思路,河北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办案中坚持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帮扶”活动,紧密结合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的实施,适时提出制度性、防控性预防对策和建议,推动干部管理、资金管理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创新。
2009年以来,河北省反贪部门结合办案共向发案单位及主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661份,回复率达98.6%。
郑广宇透露,下一步河北省反贪机关将继续以办案为依托加大预防建议工作力度。(记者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