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非”名医被控受贿50万 称一半用于学术交流
记者27日从佛山禅城法院获悉,与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原主任罗红涛涉嫌受贿相关的两宗行贿案已于上周末宣判。为将新药引入医院、提升药品销售量,两名医药代表向罗红涛行贿45.5万元,分别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另据悉,罗红涛受贿案此前在庭审时,这位“抗非”名医辩称其受贿的款项一半用于学术交流。
两医药代表贿赂罗红涛
涉案的第一名医药代表是内蒙古福瑞中蒙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张某(详见本报4月25日报道)。法院查明,张某为了保证其所代理的涉案药品能够在佛山市一医院感染科持续使用以及增加该药在感染科的使用量,从2003年4月至2010年底,先后给罗红涛“好处费”,共计20万元。
曾经是一名人民教师的陈红(化名)是另一名行贿罗红涛的医药代表。2007年7月至2011年2月,陈红在担任连云港某药企驻佛山市医药代表期间,出于与张某同样的目的,多次给罗红涛“好处费”,共人民币23.5万元。另外,2008年和2010年,陈红在罗红涛的帮助下,先后将新药“甘美”、“苦参素”引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事后,给了罗2万元“好处费”。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陈红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罗红涛以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行贿罪,考虑其均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且有悔罪表现,可获得从轻处罚。上周末,法院作出判决,张某和陈红分别被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罗红涛被控受贿50多万
据悉,罗红涛涉嫌受贿案已于今年2月底及5月中旬先后两次开庭。庭审中,这名曾经的“风云人物”的案情终于曝光,罗红涛总共被指控三宗受贿罪。检方称她从2003年开始,利用管理和影响科室用药、申请新药的职务之便,共收受医药代表贿赂50多万元。罗红涛对自己收受贿赂的行为及金额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只是一般医生收取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且大部分的回扣也用于医院及科室的集体学术交流活动。据悉,该案将于近日宣判。(黄晓晴、凌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