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村民喝酒死亡 家属向陪酒人员索赔近40万
中新网昆明6月26日电(王艳龙)昆明呈贡一村民因喝酒过度死亡,家属将陪同喝酒的6名村民告上法庭,索赔39万元。26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3月30日 ,呈贡某村村民杨文华家收菜,邀约同村的李存华和其余6名村民帮忙。中午,杨文华请干活的几人一同下馆子吃饭。几人趁兴共上了8钢化杯散装白酒,现场推杯换盏,导致李存华因喝酒过度,出现不适,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但最终因种种原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李存华家属将一同喝酒的杨文华等6名村民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9万余元,其中精神抚慰金2万元。
“喝酒过程中,杨文华、贺吕他们不断劝酒,让李存华喝了不少酒。期间,贺吕、梁永祥还和李存华拼酒。”李存华的代理人称,李存华醉酒后,杨文华等虽将他送到医院输液,但没有通知其家属。在李存华输液期间,杨文华等人又疏于照顾,“导致李存华重度酒精中毒抢救无效猝死,为此要求6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杨文华则认为,他们没有劝酒,并且“李存华是成年人,知道酒喝多了的后果。”在他喝醉后,他们将他送到医院,让医生给他治疗。这个过程中是医生没有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导致李存华猝死,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庭审理认为,李存华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应该知道饮酒的行为对于自己的身体所产生的后果,因此,李存华自身应承担85%的主要责任;6名被告没有对李存华进行有效劝阻,导致其饮酒过度死亡,应当承担15%的责任,故一审判决6名被告赔偿李存华家属5.8万余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