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派出所长为赌场当“保护伞”获刑两年半
中新网广州7月13日电(索有为 林晔晗 廖秉廉)广东惠州市博罗县法院13日对该县原福田派出所所长刘永强涉嫌为赌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刘永强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0月,李振华伙同徐新水等人欲在博罗县福田镇开设赌场,从中渔利,并决定由李振华负责疏通关系,于是李振华打电话给刘永强,请求刘永强关照。刘永强考虑到李振华的父亲李某坤是福田镇社区居委会的主任,便默许了李振华提出开设赌场的请求。李振华一伙即从2011年10月下旬开始,在博罗县福田镇多地以赌“牌九”的方式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福田派出所虽多次接到博罗县公安局110转来民众对该赌场的举报,但刘永强没有采取措施处,使李振华等人经营的赌场得以长时间持续的开设。
2012年1月11日晚上,博罗县公安局组织警察前往福田镇查处李振华所开设的赌场,当晚23时,吴桂松和徐欢送知悉后,先后打电话通知李振华等逃跑,致使博罗县公安局在当晚行动中未能抓获李振华。
13日,原福田派出所副所长吴桂松、原福田镇政府治安联防班长徐欢送也因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领刑十个月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