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局长“摆平”事故入煤矿干股敛财近900万
重庆煤矿安监局原副局长贪腐细节披露 “摆平”事故入煤矿干股敛财近900万
王西平的获利“财道”,是通过给煤老板“摆平”安全事故而铺成的
利用权力,强行入煤矿干股。如果矿主不同意,则以借款收利息的形式敛财
利用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机会大肆敛财,不仅收受贿赂,还为利益相关者争夺煤矿资源
趁煤矿发生安全事故“发财”;入干股借贷款“分红”;靠评估签发证件“收费”。9年间,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王西平,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收受煤老板“好处费”共计899.55万元。
“被告人王西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1月1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西平进行一审宣判,判决书长达38页。
听到判决结果后,王西平显得很平静,似乎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他最终没有上诉。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向《法制日报》记者独家披露了这起煤矿“蛀虫”大案的详情。
重庆煤炭行业的“铁三角”
将手中职权看成了寻租筹码的王西平等人,在重庆煤炭行业里,上演了一幕疯狂的敛财丑剧
1980年,17岁的王西平考入中国矿业大学采矿专业。1985年毕业后,王西平在重庆松藻矿务局从生产技术处实习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做起,此后,相继担任重庆石壕煤矿副科长、科长、副矿长、矿长。
2000年至2009年间,可谓王西平事业的“黄金期”。2000年8月15日,王西平担任了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綦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2005年3月9日,担任重庆煤监局渝南监察分局局长;同年10月31日,升任重庆煤监局局长助理兼安全监察处处长。2006年7月14日,王西平担任重庆煤监局副局长。
就在王西平的事业进入“黄金期”之初,他认识了搭档吴俊根。吴俊根在2000年8月15日担任重庆煤监局綦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副主任,并在2005年3月9日起担任渝南分局副局长。在王西平升任重庆煤监局副局长时,吴俊根担任了渝南分局局长。到2008年2月2日,吴也升至重庆煤监局科技装备处处长。
将手中职权看成了寻租筹码的王西平等人,在重庆煤炭行业里,上演了一幕疯狂的敛财丑剧。
摆平矿难事故铺就“财道”
王西平的获利“财道”,是通过给煤老板“摆平”安全事故而铺成的
在早期担任重庆煤监局綦江办事处主任时,王西平曾对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何某加以“关照”,让何某于2003年年初顺利承接了办事处的综合楼工程和职工住宅修建工程。
这次关照让王西平获利匪浅,收到了第一笔“感谢费”。在工程承建期间,何某利用支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和春节、端午节等节日,共送给王西平人民币21万元。
不过,王西平的获利“财道”更多则是通过给煤老板“摆平”安全事故而铺成的。
2003年3月,重庆綦江县黄矸塘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了得到从轻处理,煤矿负责人冯某向时任重庆煤监局綦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的王西平求助,并送给王1万元。此后,为得到王西平对煤矿的继续关照,冯某又在2007年春节、2009年春节分别送给王西平1万元。
2005年3月,重庆市武隆县陈家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渝南分局负责处理该事故。该矿矿主陈某找到了时任渝南分局局长的王西平帮忙。最后,事故的处理结果为罚款和停产整顿。为了表示感谢和关照,陈某先后给王西平送去12万元。
2005年4月,重庆市万盛区铜鼓滩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样,为在事故处理中得到关照,矿主杨氏兄弟找人“协调关系”。但协调人秦某却反馈给兄弟两人一个信息:渝南分局有些领导想要入股煤矿。由于杨氏兄弟的反对,经一番“讨价还价”后,王西平最终收到杨氏兄弟四处贷款借来的17万元。
入干股强行借款分“红利”
如果入干股不成功,只要是王西平等人看准的煤矿,仍有“策略”来应对
事实上,在被杨氏兄弟拒绝入股前,嫌钱赚得少、赚得不够快的王西平等人就有了成功的操作模式。
2003年4月,重庆宝丰煤炭石油有限公司经营的南川新世纪煤矿发生瓦斯事故。该公司董事长周波为得到关照和顺利通过整改验收,认识了时任重庆煤监局綦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的王西平,并送给王西平一个两万元“红包”。
事后,周波在2004年年底购买贵州川威煤矿时,王西平、吴俊根与他协商,由王、吴两人各投资75万元入股,各占10%的股份。考虑到自己经营的煤矿经常发生小事故,为得到继续关照,周波同意让两人入股。
但是,称自己没有现金的王西平只拿出一套抵价38万元的房子入股,吴俊根也只拿出37万元入股,而剩余的出资款则从日后的利润中扣减。2008年5月,川威煤矿关闭,周波收回了本金和利润1380万元。在多次催促下,王西平获利共计41万元。
王西平等人利用手中权力“如法炮制”的类似情形并不在少数。
2005年9月,重庆万盛营寨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矿主张昌谊联系到王西平并疏通了关系。不料一个月后,该煤矿又发生安全事故,致两人死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一直想入干股的王西平等人抓住了机会,而看到“事态已严重”的张昌谊只好同意。
经谈判商定,张昌谊每年分给王西平等人煤矿年利润的15%。不过,从2007年开始,不论盈亏,张昌谊每年都向王西平等人支付人民币150万元。
当然,如果入干股不成功,但只要是王西平等人看准的煤矿,仍有“策略”来应对。
2006年年初,王西平等人打算向已把煤层揭出来的武隆县洛英山煤矿投资入干股,而经济上不差钱的矿主向业文拒绝了王的“好意”。
但慑于王西平的职权,向业文最终还是同意了王西平等人另提出的“借款”建议,向王西平、陈洪强等人“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每年固定支付“利息”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