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000元起家22年做大黑帮 放高利贷获利近亿(3)
【大结局】“超级黑帮”土崩瓦解
群众对湘潭“超级大黑帮”的举报,引起了省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并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彻查。从2010年9月开始,省市公安机关正式对欧建展开调查,2010年10月11日,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对欧建等人涉嫌强迫交易案立案侦查,欧建闻风而逃。
在欧建逃亡期间,“欧案”专案组派出多个追捕小组,奔赴13个省份,行程数万公里。2010年12月8日,警方根据可靠线索,相继抓获欧建的手下夏建洪、戴能等人,这是欧建黑社会性质团伙被捕的第一批人。
2011年1月3日,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许可对欧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月13日,湘潭市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欧建。1月17日早上8点,警方在天津市日航酒店内将欧建抓获归案。2011年8月,湘潭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70余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移送湘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8月25日至11月1日,公安机关分两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欧案”犯罪嫌疑人共70余名,其中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者31名,余者均因其涉嫌犯罪事实系与欧建等人犯罪组织在部分事实上有所关联而被并案侦查。
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卷宗260卷,涉案事实有230笔,涉嫌26项罪名,其中犯罪嫌疑人欧建涉嫌罪名10项。
湘潭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迎难而上,办案人员坚持每天工作日自觉延长工作时间至晚12点,全体加班累计人均500多个小时以上,260卷“欧案”卷宗全部审结完毕,制作完成了近30万字的审查报告,最终于2011年11月25日向湘潭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欧建等70余人涉嫌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的庭审进行了整整三天。法庭调查中,被告人欧建等人对案件证据的合法性当庭提出质疑,指责侦查机关以刑讯逼供的手段非法取证,并当庭予以翻供。庭审进入法庭论辩阶段后,围绕“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系列犯罪,欧建等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极力辩称其没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既没有该主观故意,也没有其客观行为。
针对欧建等人的当庭翻供,以及辩护律师的无罪或罪轻辩护,担任出庭公诉的湘潭市检察院两名公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从容不迫,沉着应对,实事求是地予以答辩,有力驳斥了辩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辩护主张。同时灵活地利用被告人之间、辩护人之间的矛盾推诿,巧妙地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使得无罪或罪轻辩护主张苍白无力。在长达13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重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及其他部分指控罪名成立与否展开了激烈的唇枪舌剑,该案所有有罪指控均被法院采信。
7月11日,湘潭市中级法院对以欧建为首的重大黑恶势力团伙案共71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主犯欧建犯组织、领导社会性质犯罪、寻衅滋事罪等10宗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632万元,没收个人财产705万元;被告人宾建大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林杉、曾德云等均以犯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等被分别处以无期徒刑、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管制以及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罚金等刑罚。(杨建兴 杨文武 汤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