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总担心吸毒暴露 枪杀知情朋友被判死缓
在葫芦岛市,“南票裘云彪杀人事件”曾轰动一时:裘云彪是葫芦岛天硕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日前,这起杀人事件已由法院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两项罪名判决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十几年的朋友一枪了断
裘云彪今年40岁。起诉书指控,2011年9月4日下午,二飞(化名)与裘云彪饭后回到裘云彪公司,二飞与裘云彪的朋友李某发生争执,被他人劝阻离开。
其后裘云彪从办公室的保险柜中取出一支手枪和一发子弹,把子弹上膛。当二飞再次从外屋走进办公室时,裘云彪持枪走到办公室门口,向二飞开了一枪。“二飞当时就躺在地上了,子弹是从鼻子打进去的,穿过小脑大脑,人当场就不行了。 ”现场人员表示。“两人是十几年的朋友,名字中都有一个云字。他们都有各自的买卖,裘云彪喜好古董,二飞这方面有点路子,除此之外,二飞还帮助弄点冰毒。 ”知情人表示。
事发前双方曾一起吸毒
公安部门的受案登记显示,2011年9月5日零时5分,当地公安接到报案称,南票区天硕集团总经理裘云彪用枪打死二飞。包括裘云彪在内的多人,当天曾分别在车上及裘云彪办公室内吸食冰毒。
作案后,裘云彪逃离现场。
警方随即开始对其进行抓捕。“派出所接到县局紧急通知和110指令后,根据辖区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在所长组织指挥下,采取四项措施,迅速开展堵截携枪潜逃犯裘云彪等工作。”朝阳警方围绕“清网行动”展开布控堵截。
2011年9月6日,裘云彪向公安机关自首投案。
2012年4月1日,葫芦岛中院开庭审理了裘云彪吸毒后持枪杀人案件。“开枪后我带着枪跑到当地山上,把手枪扔到了半山坡。两天后,躲不住了,下山找到一户村民,告诉他我杀人了,让他给我做点饭,我在村民家吃饭后又换了衣服,把作案时的衣服烧了,然后给当地派出所打了电话。 ”裘云彪表示,“2007年我开煤矿时,二飞曾向我借三万元,之后用枪和子弹顶了账。 ”
故意杀人他被判死缓
“二飞知道我吸毒,而且还给我提供毒品,我和他也经常一起吸,他就用这事跟我说,我要不听他的话,不给他点钱,就把我吸毒的事说出去,我怕他说出去对我名声不好。 ”
裘云彪说,“这些事只有我和二飞知道。 ”
法院审理后认为,裘云彪持枪向二飞头面部射击,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裘云彪持枪对被害人头面部开枪射击,具有明显的直接杀人故意。
辩护人提出,裘云彪投案自首,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法庭采纳。
日前,法院据此判决,裘云彪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9万余元。
宣判后,裘云彪服判。(辽沈晚报 记者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