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开审特大制毒案 涉案毒品117.5公斤
有专人负责采购制毒设备和原料,专人负责制毒,甚至还有专人负责望风、挑水送饭……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制毒团伙今天在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受审。记者获悉,这个多达12人的制毒团伙绝大多数来自一个地方,涉案毒品氯胺酮多达117.5公斤,包括组织者田添胜、田新远在内的被告人大多是80后、90后,且均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9月,游小忠、田志辉(均另案处理)及被告人田添胜、田燕双商量共同制造毒品氯胺酮,由游小忠提供制造毒品氯胺酮的原材料,田志辉和被告人田添胜、田新远、田燕双则负责制造,其中被告人田燕双负责寻找制毒窝点,被告人田添胜负责购买制毒工具,被告人田新远负责联系购买制毒所需的辅助材料。后经被告人田广文联系,田志辉和被告人田添胜、田新远、田燕双去到东源县黄村镇三洞村委会旧洞小组邹金荣(取保候审)家中,在被告人邹日根、邹东华带路下,田志辉等人到旧洞小组山上寻找隐秘制毒地点,并选择了旧洞小组“民情凹”山上为制毒窝点。
2011年10月2日上午,被告人田添胜纠集被告人刘子威和陈嘉劲,并给了被告人刘子威1万元,由被告人刘子威和陈嘉劲购买了制毒工具。被告人田新远则向黄珍妹(另案处理)购买了制毒辅助材料,田新远给了黄珍妹1.63万元。田志辉等人到达旧洞小组邹金荣家后,在被告人邹日根、邹东华的帮助下,将制毒工具和辅助材料搬到“民情凹”山上制毒窝点。
整个制毒过程分工严密:田添胜、田新远负责技术指导,田燕双、田广文负责在山下望风和后勤工作,邹日根、邹东华则负责给田志辉等人做饭、送饭,以及挑水给田志辉等人制毒。10月6日零时许,被告人田添胜开车搭载制好的45公斤毒品氯胺酮,并于次日将制造的45公斤毒品氯胺酮交给田志辉事先联系好的买家。后田添胜等人先后从田志辉处领取报酬,其中田添胜得款1.8万元,被告人田燕双、田广文各得款1.25万元,刘子威、陈嘉劲各得款8000元。
有了第一次制毒成功经验后,他们很快又开始新一轮制毒。2011年10月10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田利宏去到田新远的家中,找到田新远,称其可以提供四包制造毒品氯胺酮的原材料,问田新远能否为其制造毒品氯胺酮。田新远当场表示同意后,田利宏将四包原材料存放于田新远祖屋。当天晚上20时许,田新远找到田添胜、刘汉荣及田志辉,商量为田利宏制造毒品氯胺酮的事宜,商定除田利宏提供的四包原材料外,另外购买三包原材料,再次到“民情凹”山上制造毒品。
没有想到,公安机关早已经根据线报开始缩紧抓捕“口袋”:10月14日上午10时许,东源县公安局民警在邹金荣家成功抓获被告人田燕双、田广文。被告人田添胜、田新远及田志辉等制毒人员发现公安民警抓捕后,立即携带已制造好的6包毒品氯胺酮逃离现场,并在逃跑途中将毒品氯胺酮藏匿在山上的灌木丛中。田新远则通过电话联系田新球(另案处理)开车前来接应。当天下午14时许,设卡拦截的东源县公安局民警将田添胜、田新远、田燕双、田广文、刘子威、陈嘉劲、刘汉荣、田惠勇以及开车接应人员抓获归案。随后公安机关对制毒窝点、涉案车辆及被告人人身进行搜查,查获被告人田添胜等人藏匿在山上的疑似毒品白色晶体颗粒状物质6包,共计72.5公斤。同年10月22日、12月29日,公安机关分别将被告人邹日根、邹东华抓获归案。
经鉴定,现场查获的6包白色晶体净重达72.5公斤,检出氯胺酮含量为54.77g/100g;现场提取的2个透明薄膜袋、2瓶淡黄色液体均检出氯胺酮成分。
检察机关认为,田添胜、田新远、田燕双、田广文、田利宏、刘子威、陈嘉劲、刘汉荣、田惠勇、邹日根、邹东华无视国家法律,为牟取暴利,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制造,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制造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还认为,田添胜、田新远、田燕双、田广文、刘子威、陈嘉劲、邹日根、邹东华参与制造毒品两次,共计制造毒品氯胺酮117.5公斤;被告人田利宏、刘汉荣、田惠勇则参与制造毒品一次,涉案毒品72.5公斤。同时认为,被告人田利勇明知田新远等人制造毒品被公安机关抓捕,仍然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邹日根、邹东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已整整进行了一天,据悉,法院将择期宣判。
-庭审直击-
记者早上8时45分跟随河源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张贵金率领的押解车队来到了河源市东源县看守所。看守所在核对完法院提交的提押票后,记者从徐徐打开的看守所大门外看到,地上蹲着一大群人,一张张年轻的面孔映入了记者的眼帘,稚气却略带不羁的表情让记者很是感慨。
在12名被告人中,年过六十的邹东华显得格格不入,矮小的身材、发软的双腿,在走通往法庭的楼梯时,他根本迈不动脚步,一直是在两名法警边扶边抬的状态中“送”进了法庭。
随着法槌落下,这起在河源引起轰动的制毒案件一审开庭。记者留意到,这次来旁听庭审的群众多为被告人的家属,在12名被告人押进法庭时,旁听席上响起了好一阵子的低低的抽泣声。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伤心得哭成了泪人,身边的两个年轻人不停地在安慰她。
庭审中,被告人田添胜对指挥他人制造毒品、共同商量和参与制造毒品,以及为制毒购买原材料、负责技术指导、联系买家等一系列行为予以否认,并表示所获得的1.6万元是田志辉交给他的,自己随后就转交给了刘子威。
另一被告人田新远则表示,自己的行为主要听命于田添胜指挥,并表示大部分被告人懂得制造毒品技术。
被告人刘子威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真实的出生年份是1994年,之所以身份证上是1991年,则是当年学车为了取得驾驶证需要改了出生年月。并表示自己不清楚购买原材料是用来制造毒品,所得报酬也不知道是制毒所得,开车到制毒地点的目的也没有人告诉他。
其他被告人及到庭辩护人均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公诉机关均当庭进行了质证。
此案的审理在河源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由于被告人较多,河源中院法警支队专门下发调警令,抽调了多个基层法院的警力参与了此案的押运、安保等工作。(记者 林晔晗 通讯员 张 容 张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