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买毒品还未吸食即被查获 获刑一年八个月
2012年10月12日 14:48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南昌一男子购买毒品还未吸食即被查获
获刑一年八个月
购买毒品后一直将其藏在随身携带的背包内,还没有来得及吸食就被查获。10月11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王某为吸食毒品,在南昌市环湖路“红番”网吧附近一居民楼内从一外号“眼镜子”(姓名不详,在逃)的男子手中购得一小封口塑料袋冰毒(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净重量计43.7065克),随后一直将该袋冰毒放在随身携带的背包内。
2012年6月16日15时许,被告人王某行至墩子塘菜场门口附近时,公安人员当场从其身上所背单肩包内查获其于6月14日从“眼镜子”手中购得的一封口塑料袋冰毒、一蓝色小袋装红色圆形片剂状物体(检出咖啡因成份,净重量计18.0676)、称重用电子秤一个,现上述毒品已被公安人员收缴。(吴卫兵 刘媛 记者朱超)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