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涉黑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20年
中新社云浮10月25日电 (潘展云 奚婉婷)广东省云浮市中级法院25日对“广西保”涉黑团伙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该团伙“头目”梁小保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原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云城区公安分局局长李礼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原云浮市消防局副政委甘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他27名案犯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梁小保为首的该犯罪团伙,有着多名骨干成员和较为明确的层级和分工,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该组织在赌场中抽水渔利、在其经营的桌球室内添置赌博游戏机供客人赌博并从中渔利;在其经营的酒吧内装修“嗨房”供客人吸食毒品时使用,并多次容留多人在其酒吧内吸食毒品;默许组织成员在酒吧内贩卖毒品K粉和开心水,数量较大;随意殴打他人;非法拘禁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认为,上述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九项罪名。而被告人李礼洪触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三项罪名,被告人甘弟触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三项罪名。
据悉,该案共有30名被告人,涉及20多项犯罪事实,多起犯罪是多人参与,庭审时间历时13天。
宣判后,梁小保、李礼洪、甘弟等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对部分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