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讲义气与人合伙抢劫150元 吃顿饭后逃逸11年
11年前,讲兄弟义气强出风头,6人参与抢劫分得150元钱,吃了一顿饭。潜逃11年后归案伏法,张朝阳(化名)感慨地说,躲了11年“太不划算”,归案后才石头落地了。近日记者获悉,南部县法院对张朝阳判处二年零六个月徒刑。
11年前,张朝阳还是一个毛头小伙子,成天和几个朋友混在一起,做事讲究“义气”。2001年2月,张朝阳接到朋友的电话,称其中一名朋友在外吃饭时和曹某等4人发生纠纷,邀请他们前去“扎场子”。在接到电话后,张朝阳匆匆赶去,几人还带上了西瓜刀、钢管棒等工具赶去帮忙打架。当朋友将其中一名被害人曹某叫出来后,张朝阳几人持刀砍伤曹某的右耳廓,曹某受伤后逃离现场。
在曹某逃离后,张朝阳等人将另外3人挟持到南部县城一处废弃的仓库内,用皮带和钢管棒进行殴打,并抢走340余元现金和传呼机一个。张朝阳等6人共分得赃款150元,随后6人用这些钱吃了一顿饭。
案发后,张朝阳的同伙先后落网归案,侥幸脱逃后的张朝阳过起了隐姓埋名、东躲西藏的生活。每每静下来,张朝阳就觉得特别后悔,如果不是一时年轻气盛,也不至于为了一顿饭钱,而被迫过上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
为了促使张朝阳早日归案,南部警方多次对张朝阳的家人进行劝说。11年之后,在亲友的劝说之下,张朝阳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南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朝阳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张朝阳犯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特约记者 敬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