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有必要细听受贿时的“不敢不收”
有必要细听受贿时的“不敢不收”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王宝林,任职期间受贿共计432万元、黄金制品500克。法庭上王宝林自喻为狗腿子,称去拆违只是执行,“行贿人都是通过中间人来行贿,这些中间人都有权有势,如果我不收的话,得罪不起。”
王宝林的贪腐起码讲述了两点,其一,高薪未必养廉。王宝林任职两年,拿着处长级工资,收入37万元。这么一笔“阳光收入”,算得上真正的高薪了,而且还与他人合作投资违建挣了600多万。其二,位低未必贪少。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城管队长职务,竟能折腾出这么大的浊浪,让人大跌眼镜。
很多人把王宝林的“不敢不收”,和贪官在法庭上的眼泪一道,当成是忽悠人的鬼把戏。换个角度,细听琢磨,这句话亦隐藏着许多为我们忽视的真相。
王宝林只是一个城管队长,位置并不高,支队拆违只是执行,至于哪一栋要拆,哪一栋不拆,都不是自己能决定的;接到命令,不去拆除,还有监督的人;只要有人监督,动真碰硬,收的钱就会露馅。按王宝林的说法,“他们到庙里来上香,肯定不是只给我一个上。”
这里描绘的其实是一道贪腐的链条,王宝林只是其中一节。没有他,这个链条发挥不了作用;仅有他,这个链条不会形成。在这个链条中,左右相互影响。别的环节收了,自己洁身自好,可能小则被孤立、大则被排挤,为“体系”所不容,甚至被淘汰、牺牲。也就是他所说的,“这些中间人都是有权有势的人,如果我不收的话,得罪不起。”
揆诸现实,不能否认,一些地方存在这种“贪腐的力量”。可怕之处在于,它会在无形中扭变风气,同流合污甚至被理解为理所当然。为了不被孤立,为了不被排挤,为了能够保住位置、继续升迁,很多人“以贪腐养贪腐”,“以贪腐护贪腐”。这是我们最为害怕的,也是有些贪腐难发现难查处的原因所在。
这一意义上,有必要细听王宝林这句“不敢不收”。更应该深思,“贪腐的力量”如何才能防止、终止?一个人腐败,影响终究有限,如果形成“贪腐的力量”,贪腐就可能化作“扩散性溃疡”,彼时同病相怜、贪贪相护,其影响之大及惩处之难,都会大大超出想象。而要防止、终止“贪腐的力量”,所依恃的,只能是权力的透明和规范。(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