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涉黑团伙欺行霸市44人被判刑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今天对被告人黄建堂等44人涉黑团伙案一审公开宣判。黄建堂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串通投标、行贿等八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他43名被告人分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据了解,此案是近十年来广州法院受理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列居今年广州市打击欺行霸市十大目标案件之首。
法院审理查明,黄建堂于1995年成立了从化市永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陆续吸收刑满释放人员黄国强、黄伟天、杨建飞等人加入公司。从2000年开始,该公司在从化、新丰、佛冈等地经营石场、开办砂浆厂、承接建筑工程,从2003年开始,黄国强等人在从化温泉、江埔、街口等地开设赌场获利,先后开办“V8俱乐部”和“银都里酒吧”等娱乐场所,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从2006年开始逐步形成以黄建堂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随后,黄建堂等人不断吸收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为组织成员,成为下属“马仔”,在组织犯罪中充当打手,组织人员摆场、晒马、打架等。
该组织人数众多,分工明确,通过采用暴力、威胁及其他非法手段,在从化市良口、街口、温泉等地承揽大量土方、拆迁、建筑工程,并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非法敛财,从而非法控制了从化市街口、温泉、良口等地的建筑工程,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干扰村民选举,在从化一带形成黑恶势力。该团伙还勾结个别腐败官员,侵入农村基层政权,牟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连线法官-
开好庭前会议
提高审判效率
该案判决书长达384页,从庭审结束到宣判仅用半个月的时间,原因何在?宣判后,该案主审法官肖燕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据肖燕介绍,正式开庭审判前,海珠区法院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的试行,组织庭前预备会议,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肖燕说,目前海珠区法院的做法是,通过庭前预备会议,组织控辩双方对拟使用证据进行展示、交换,提前解决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确定出庭证人名单等程序性以及证据开示、取证申请等可能影响庭审顺利进行的其他问题。本案庭前会议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重点调查质证,对没有异议的证据,庭审时简化质证;在庭审辩论时,也是围绕着庭前会议明确的争议焦点进行,为庭审的高效进行打下了基础。
肖燕说,对于重大、复杂、涉案人数和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庭前会议显得尤为重要。启动庭前会议程序,组织公诉人、辩护律师以及其他有关诉讼参与人参加,能使辩护人全面了解案情,更好地维护被告人权利;也有利于公诉机关做好参加庭审指控的准备工作,更好地履行公诉职责。(记者 杨晓梅 通讯员 余志红 周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