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掐死5岁患癫痫病儿子被判12年
2012年12月04日 10:5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2012年11月,宜宾江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亲生父亲弑子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强(化名)故意非法剥夺其子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好,且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法院作出“被告人代光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的判决。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而这一幕却在江安县铁清镇上演。李强因妻子李艳离家出走,李强准备将患有癫痫病的儿子小明,交给姐姐照顾。而小明与姐姐的孙子又不睦,2012年8月2日,李强父子在姐姐家吃完午饭后,李强想到为小明医治癫痫病经济压力大,眼下感到生活负担重,心生绝望。随后,李强把小明领到姐姐家附近的竹林中 ,用随身携带的氯美扎酮片喂食小明后,又用手掐小明颈部致其窒息死亡。随后,李强将尸体掩埋后逃离现场。
次日,李强在其亲属陪同下,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周元会 记者张勇)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