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涉黑案判决 主犯获刑20年
中新社茂名12月4日电 (记者 梁盛)广东茂名市宣传部门4日通报称,高州市人民法院当天对谭世治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采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等罪,判处谭世治有期徒刑20年,判处温治国等3人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判处谢燕波等26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对被告单位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处以罚金4亿余元人民币,对被告人共判处罚金5.5亿余元人民币。
据了解,该案是中国公安部、广东省纪委督办的重点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以来,谭世治为了控制茂名市金塘矿区采矿牟取暴利,以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为依托,通过公司、企业化管理模式及其他经济利益笼络等控制方式,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谭世治为组织、领导者,以苏辉万等4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谢燕波等20人为参加者的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谭世治的直接组织、策划、指挥、怂恿、授意下,通过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非法采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贿、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造成12人轻伤、100人轻微伤,非法采矿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破坏损失价值77705.8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