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州审判30人涉黑团伙 被告共被判罚金5.5亿
2012年12月05日 15:5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广东)高州法院对谭世治等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宣判
被告人共被判总罚金5.5亿元
12月4日,高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谭世治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一审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采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等罪,判处谭世治有期徒刑20年,判处温治国等3人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判处谢燕波等26人有期徒刑10年以下。对被告单位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处以罚金人民币4亿余元,对被告人共判处罚金人民币5.5亿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以来,被告人谭世治为了控制茂名市金塘矿区采矿牟取暴利,以矿业有限公司为依托,通过公司、企业化管理模式及其他经济利益笼络等控制方式,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谭世治为组织、领导者,以苏辉万等4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谢燕波等20人为参加者的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共造成12人轻伤、100人轻微伤,非法采矿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破坏损失价值人民币77705.8万元。(记者罗坪、通讯员高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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