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依法维权难 "先行支付"制度成"镜花水月"?
12月4日早8时,河北石家庄市的气温接近0摄氏度。在石家庄市人社局门前,因工伤死亡农民工丁雄超的妻子刘冬子,已经带着一个3岁、一个5岁的孩子和年迈的婆婆,从40多公里外的家赶了过来,向记者和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刘冬子说,孩子爸爸工伤死亡两年多了,她们分文赔偿金都没拿到手。官司一场接一场,可到现在什么结果也没有。失去丈夫,她一家三口就靠低保过日子,一个季度1100元。因为孩子小,离不开人,她想打工都打不成。“《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可怎么就落实不了呢?这不成了镜中花水中月了?”
丈夫工伤意外身亡
2010年7月24日,刘冬子28岁的丈夫丁雄超在建筑工地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工友们都说他是“热死的”。
“丁雄超身体健壮,从来没有生过什么大病。在家时干农活,农闲时四处打工挣钱。”刘冬子说,因为有他,那时的日子过得不错。2010年3月,经本村一个姓赵同乡介绍,丁雄超来到石家庄“公园首府”建筑工地打工,从事绑钢筋工作。他留在家里的一张工资条显示,月工资4572元。
2010年7月24日下午,丁雄超照例在建筑工地的22楼顶上干活儿。大约5时左右,丁雄超告诉工友自己头有点晕,难受,可能是中暑了,要休息一会儿。10分钟后,工友们发现不对劲了,其意识不清、呕吐。众人赶紧把他从22楼背到了一楼,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丁雄超送至距工地最近的一家省级大医院抢救治疗。
刘冬子说,急诊科医生给丁雄超做了CT等项检查,初步诊断是:“脑血管病,右侧丘脑出血破入脑室伴脑室铸型,梗阻性脑积水……”当晚院方对其进行手术。
两天后的7月26日下午5时,家人为丁雄超办理了出院手续,转到距家较近的新乐市医院。同日晚7点37分,医院宣告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