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下迷药劫取玉石 不服抢劫罪名上诉被驳回
2012年12月16日 16:0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饮料里下迷药劫取玉石
不服抢劫罪名上诉被驳
内蒙古无业男子李茂龙迷昏受害人王某后,劫取了55件玉石饰品,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终审驳回李茂龙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12年7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
今年4月16日14时许,李茂龙以购买玉石为名将王某约至本市朝阳区一宾馆房间内。趁王某不备,李茂龙将含有舒乐安定成分的药物投放到王某的饮料瓶中。利用王某在饮用该瓶饮料后因药物作用昏睡之机,李茂龙劫取王某携带的55件玉石饰品逃离现场,后将其中部分销赃。李茂龙于当月25日在河北省唐山市被抓获归案,从其住地内起获被抢的22件玉石饰品,经鉴定共价值146.2余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李茂龙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茂龙使用麻醉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通讯员 陈文迪 王要勤)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