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初中女生逃课K歌遭陌生男子强奸
2013年01月28日 10:57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钟某某为初中一年级学生,2012年11月某日陪同班同学逃课,二人身着初中校服坐公共汽车来到龙岗区龙城广场附近,后遇上干完活准备下班的被告人黄某龙等一班同事,黄某龙等人等主动与俩女孩搭讪,两人跟着黄某龙等人一起去南联K歌房唱歌。
之后,黄某龙在爱联第二市场某旅馆开了房,带钟某某进房间过夜。之后,黄某龙强行与钟某某发生了三次性关系。经鉴定,钟某某内裤检出混合的STR分型,包含黄某龙血样的各等位基因。
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被告人黄某龙依法提起公诉。(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刘芳)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