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与陪酒女开房后被诉强奸 称婚姻事业全被毁
“事业毁了,婚姻毁了,一切前程都毁了。”32岁,名牌大学毕业生,斯文又帅气,已是一知名美容美发连锁机构副总的吕某面对前来的警察后悔不迭。
前日,他来泉州出差,下属设宴款待,还叫女子相陪。当晚,喝了不少酒的吕某与陪酒的女子祝某开房,发生了性关系。次日,18岁的祝某报警称,她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吕某强奸了她。
因涉嫌强奸,吕某昨日被丰泽刑侦大队刑拘。
经办民警称,吕某是上海人,身高超过1.8米,是国内一家知名的美容美发连锁机构福建区域的副总,年薪百万。前天,吕某到泉州出差,晚上,他的下属在市区泉秀街的一家酒楼设宴,还叫来江西籍的18岁姑娘祝某一起来喝酒。
席间,吕某喝了一些白酒和啤酒,之后一行人又到泉秀街某酒店KTV,吕某又喝了些洋酒与葡萄酒。昨日凌晨2时许,包厢里的人都走了,只剩下吕某和祝某。两人随后在该酒店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
凌晨3时许,祝某醒来后,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吕某随后将祝某送回她泉州市区小姨家。昨日早上7时半,祝某到泉秀派出所报案称,吕某在她醉酒的情况下强奸了她,她是不愿意与吕某发生性关系的。
昨日9时许,吕某在酒店里被警方抓获,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吕某后悔地说,他已婚,育有一个孩子,已经半岁大了。如今因为这件事,事业毁了,婚姻毁了,一切前程都毁了。
福建安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文称,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中“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嫌疑人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等。(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记者 俞志村 通讯员 郭锦火 黄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