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毒贩当中间人介绍买家获罪
中新网温州7月10日电(记者张茵通讯员华萱)“我只是介绍而已,毒品没经我手,钱也不是我收,更没有从中获得报酬,这样也算得上犯罪?”日前,温州平阳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面对公诉人员的指控,被告人姚某一脸不解地向法官问道。
姚某是一名“瘾君子”,到了而立之年也没戒掉毒瘾,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过。由于自己对毒品的需求,姚某认识了一些毒贩。
有一天,一个名叫康某的毒贩,为了招揽生意,特地找到了姚某,要求姚某帮他介绍生意,作为回报,可以在事成之后免费提供一些冰毒给姚某。如此“美差”,姚某自然满口答应。
2013年3月20日,“毒友”王某找到了姚某,询问是否有冰毒出售。姚某马上想起了康某的“托付”,随即将王某介绍给了康某。
经电话联系后,康某赶到平阳县鳌江镇的一家网吧前面,将一小包重0.85克的毒品冰毒以500元的价格贩卖给王某后,之后便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毒品买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
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本案有介入特情引诱,交易的毒品并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相对减小,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