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领他人万元钱物 迫于压力自首被拘罚钱
2014年07月23日 10:18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昨悉,十堰一名男子因冒领他人财物,被当地法院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去年10月22日晚8时许,十堰女青年小王在餐厅内捡到一个钱包,好心寻失主却被他人冒领。3天后,冒领者梁某迫于舆论压力向警方自首,并退还冒领的财物(本报曾报道)。尽管梁某将钱包原物奉还,也得到了失主的原谅,但其行为已经违法。
今年5月,茅箭区检察院对这起冒领案件提起了公诉,梁某被指控犯诈骗罪。日前,茅箭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梁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遂从轻处罚。(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麻玉国 陶继东)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