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新立法会大楼建设一波数折,继日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透露大楼建筑期有所延误后,立法会综合大楼餐厅营运招标工作亦遇上阻滞:截至上月28日招标期届满为止,都没有餐厅营运者愿意入标。有议员透露,由于新大楼共有3处提供饮食的地方,加上无论食物及饮品均“限价”,条件太辣,对业界毫无吸引力,造成“流标”。
负责立法会新大楼餐厅招标工作的评审委员会主席李华明昨日向传媒诉苦,指议会搬入新大楼后,可能会“无饭食”:在新大楼餐厅招标时,美心集团,及2间中型的中式饮食集团曾经索取标书,秘书处并举办过简介会,向有兴趣者介绍情况。他们原计划可于6月底决定新大楼餐厅的中标营运者,并提供3个月免租期优惠,让经营者装修及进行厨房运作等前期措施,但最终招标期截止时,3间有意营运者最终均没有投标。
有议员则透露,立法会新大楼内共有3处地方提供饮食,包括地下约1,900呎的餐厅,服务公众、职员、记者等,二楼的宴会厅为议员开会时专用,三楼并设有咖啡厅,而是次招标的仅为地下的餐厅。
他坦言,经营餐厅的投资成本不菲,单要设立一个具规模的厨房已需100多万元,而立法会的招标条款亦过于苛刻:不同食肆有不同的捻手小菜,但立会的招标条件就有指定的菜单,要求经营者跟进,更规限食肆的收费,如一杯奶茶就规定在10元,令经营者根本“无肉食”。
该议员引述某饮食界人士所言:“他们(食肆经营者)认为免不过都不会投(立会餐厅)来做,因为议员要求多多,少少东西都执到正一正,一有不妥就立即投诉,又要求价钱不能太贵,无形中增加经营者的经营成本,除非想省招牌,否则不会有人有兴趣。”他认为,立法会应放下身段,多听外界的意见,不应什么事都要“硬性规定”,应“过得自己、过得他人”。
据悉,立法会负责有关招标工作的委员会下周会举行会议,研究更改招标条款,望吸引更多“有志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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