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近期发现有多宗警务人员将有损警队形象的不雅照片上载至社交网站,违反警队内部守则,亦令警队形象“插水”。香港警务处处长曾伟雄表示,将参考海外执法机构的做法,于年底制订网上行为指引,规管警务人员在网上发表的相片及言行,指引要求每名同袍遵守,若有违反须受到相关惩处。
近年来社交网站兴起,不少市民纷纷使用网上空间与大众分享,亦吸纳不少警员“粉丝”参与,但近期有不少警员将有辱警队形象的相片,上载至社交网站,包括有女警在其个人网志,刊登受训练期间与其它人员疑似警枪互指的照片,甚至“揭高”警裙等有辱警队声誉的照片。警务处处长曾伟雄出席中区区议会会议后表示,警方将会参考外国机构,于年底向警务人员发出相关指引,规管警务人员在网上发表的相片及言行。
有警员上载有辱形象照片
曾伟雄说:“考虑今年之内,发出一份指引给同事。我要求每一位同事,不论是真实或虚拟的环境,都要维持良好的纪律。”他强调,指引是需要每名警员遵守,若有警员违反纪律,将会受到相关的惩处。
据悉将由警务处助理处长(支持)孔百德领导的小组,研究世界各地警务人员使用互联网的指引,初步构思,将以“备忘录”形式发放。当中明文规定,警方不容许警务人员将警务行动的细节、敏感及机密资料于网上发放,但不会禁止警务人员发表涉及工作的感受。另外,无论警员在执勤或休班期间,以至在本地或海外发放相关信息均受规管,而指引只提供在网上发布信息的使用守则,并不会就每项网上媒体逐项讨论。警务人员若违反指引,严重者会面对革职处分。
香港警务督察协会主席曾昭科表示,自近期多宗“有辱家声”的事件发生,收到不少同事要求处方制订网上使用指引,认为指引可维持警队专业形象;但处方制订指引的同时,亦应在警队专业形象及个人言论自由取得平衡。
警察员佐级协会表欢迎
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黄程亦欢迎有关指引,他说,警队是纪律部队,需注意形象,但指引不应太过“严苛”,可让警员有纾发压力的渠道。他表示,处方一向有向警员发放指引,如:当值时禁止使用任何工具上网,相信指引不会令警员无所适从。
另外,警务处处长曾伟雄透露,过往基于成本效益,仍沿用传统的油墨取指模方式,仍未有采取计算机光学采集指模方法;但因应技术不断发展,将会全面采用计算机化系统,包括光学采集指模,计划2013年可以采用系统,而现时计划已经进入招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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