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落实新信息发布机制 香港将同步发布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发言人31日表示,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亚湾运营公司)落实新信息发布机制,30日经由其网站通报一则有关岭澳核电站的运行事件。这一事件依照国际核事件分级被评定为0级,表示事件并无影响安全。
大亚湾运营公司网站以《岭澳核电厂3号机组超功率保护定值设置未及时更新,未对机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为标题发布消息:2012年1月29日,岭澳核电厂3号机组处于第二燃料循环正常运行,仪控人员发现该机组的超功率温差保护定值仍旧使用第一循环的数据,未按程序要求及时修改。在电站技术人员确认数据后,立即按照正确数据进行了修正。事件未影响岭澳核电厂3号机组安全运行,未引起任何放射性后果。根据国际核事件分级,该事件被确定为0级运行事件(无安全影响)。
保安局介绍,位于大亚湾的广东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距离香港市区约50公里。发言人说,香港天文台和特区政府水务署就香港空气和水进行日常辐射水平监察,没有发现任何不正常情况。特区政府机电工程署经评估后,也认为事件并不涉及安全问题。
保安局2011年1月公布,大亚湾核电站将引入新的通报机制,加强信息发布。以往无需实时公布的0级至2级非紧急事件改为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网页作出主动和适时的公布。
发言人说,这项新的信息发布机制是大亚湾运营公司为提高大亚湾核电厂的透明度而作出的安排。在此机制下,有关广东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的运行和安全事宜的信息,均会通过该公司网站内的“公司要闻”及“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网页发布。有关广东核电站的相关信息也会同时在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