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人质事件受害者至今不敢坐巴士 再向菲国索赔
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香港《成报》报道,菲律宾人质事件虽已是近2年半前发生的悲剧,但岁月的流逝并没有带走受害人的伤悲。对于菲国政府,部分受害者和家属14日表示,将入禀香港法院,以追求公道。
事件中,因下颚受枪伤的易小玲,未有摆脱阴影;尽管身心受创,仍鼓起勇气再次向菲国政府追究责任和索偿。
2010年“8.23”菲律宾人质事件,门多萨持枪登上香港旅行团的巴士,挟持15名港客,最终7人受伤,8人死亡。易小玲两年多前身处该旅游巴,最后虽然幸存下来,但下颚中枪引致毁容,这两年来接受多项手术,但主诊医生表示,要完全康复还需5至10年时间。这两年来,易小玲一直戴着口罩外出,内心仍然受创。
患后遗症每日服药
“至今仍会于不时记得当时情形,不只清醒,有时发梦也会想起。”易小玲每天虽过着普通人生活,但内心的阴霾及回忆却让她不能活得普通,“戴口罩其实好辛苦,有些人的眼光会注视着你,好像歧视你有毛病,令人感到不自在;现时又不能上班,连说话时也痛,怎能工作。”每日的精神仍然离不开当日惨况,自事件后,易小玲已不再乘搭巴士,亦害怕离港,更需要看心理医生,而每天需吃4种药,“不敢不吃,医生说这个病要长时间治疗,我希望身心尽快康复。”
至今仍未忘却伤痛,易小玲坦言对菲国政府失望。她14日表示,明白事件成数机会微,但至少需要讨回一个公道。其代表律师文浩正表示,家属认为菲国政府当年处事手法不当,所以将会递交律师信予菲国政府,并会向高等法院追讨索偿,但事件内容繁复,需要长时间处理。他表示,菲国政府有权行使《外交豁免权》,若对方真的行使这权利,基本上可以说是“无得打”。
面临高昂律师费用
大律师陆伟雄昨日接受访问时表示,这次事件若先入禀高等法院会较为耗时,首先要获得法庭受理,又要经长时间诉讼,当中律师费十分高昂;即使受理,但居于菲国其它主要证人,亦未必来港作证。他指出,若直接前往菲国控告会较好,但先要与菲国的律师沟通,因香港采得的证物亦未必适用于该地法律。
下月初,易小玲将要再接受下颚重整手术,尽管结果可能败诉,但她表示,将会继续坚持上诉,永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