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令商户成苦主 反占中联盟设平台跟进申诉
中新社香港10月16日电 (记者 李启玮)“占中”非法集会持续超过两星期,严重影响香港市民正常生活,也令不少商户遭受经济损失,成为苦主。保普选反占中大联盟16日宣布,成立“占中苦主申诉平台”,组织法律团队提供免费法律意见,截至16日已接到114次苦主求助。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15日在立法会上曾表示,多区民政事务处近日收到家长、学生、商户和打工仔投诉中西区、湾仔区和旺角一带交通多处瘫痪,严重影响市民。他指出,“占中”以来最高峰时期,有270条巴士路线受影响,约占全部巴士路线的48%,而港岛区受影响最严重,目前仍有64%的港岛巴士路线受影响。
“占中”令零售、旅游、饮食和运输等行业受直接影响,其他行业受到间接波及,被非法占领地区的店铺生意受到最大影响。黎栋国指出,在旺角、铜锣湾及尖沙咀的中小企零售商,有销售额跌幅最高达80%,若“占中”持续,中小企业将最受打击。
大联盟发言人周融表示,“占中”逼得民怨越来越大,追究索偿的诉求已经群情汹涌,近日很多商户、司机投诉蒙受损失,所以搭建平台,由律师跟进申诉个案,教市民如何索赔。
周融指出,有一名居住在北角的83岁黄婆婆反映,她长期患病,需要定期到湾仔的医院复诊,但现在平日乘坐的巴士及电车停驶,只能乘坐改道的巴士然后再步行爬坡,需要多1个半小时,觉得非常辛苦,甚至有次在途中差点晕倒。
大联盟组织的律师团成员钱志庸分析,依据香港法律,苦主受经济损失如不超过5万元(港元,下同),可诉讼至小额钱债审裁处,如介于5万至100万则可去地方法院作民事诉讼,而超过100万就需要去高等法院申诉。
马恩国律师指出,“占中”非法集会符合法律条例中“合谋以非法手段故意令原告蒙受经济损失”,更可能触犯刑事法律,所以受经济损失的苦主可以按《民事侵权法》中的“故意侵权”等作为诉讼理由。
马恩国表示,大联盟已为苦主准备好申索文书范本,市民只要证明因为示威者合谋以非法手段,故意令原告蒙受经济损失,可以因应损失金额多少,向法院申请赔偿,还可以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被告人可以是“占中”的发起人和组织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