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违法“占中”参与者曾健超袭警判囚5周
中新社香港5月30日电 香港反对派政治团体成员曾健超因2014年违法“占中”期间袭警、拒捕,30日被判囚5周。
2014年10月14日晚,装备了头盔的几百个违法“占领中环”示威者突然冲上马路,用铁栅栏、装满水的大型塑胶障碍物甚至水泥砖块,堵塞连贯香港岛东西的干道——龙和道。15日凌晨,警方执法、动手清除路障,但遭示威者抵制、纠缠、推撞。
案情指,被称为“大状党”的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在龙和道花槽向警员淋泼液体,之后拒捕。去年10月,香港警方落案起诉曾健超。今年5月26日,曾健超被裁定一项袭警、两项拒捕罪名成立。
30日,在香港特区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判官判刑时表示,被告当日与(被袭)警员素未谋面,向警员淋泼有异味液体,是对警方的挑衅、侮辱。被告罪行绝非轻微,并无显示悔意,法庭有责任保护执勤警员,判处被告监禁是唯一选择。
裁判官判被告袭警罪囚5周,其余两项拒捕罪各判囚3周,同期执行。但由于刑期短,批准被告保释,等候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