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破获邮寄军火案 查获19支枪2000发子弹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再破邮寄军火案。香港警方有组织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接获海关通知,联同新界南总区刑事部人员,上周连续4日开展打击邮包军火大行动,拘捕3名男子,起出4个藏有共108件疑似枪械零件的包裹、19支枪支、超2000发子弹、2支疑似雷管及1支疑似引信管。被捕者包括一名累犯刘某,他曾涉4起非法藏军火罪,消息称警方在追查网售枪械零件案时,获得线索来到刘某家,搜出大批军火。
据报道,被捕3名男子包括居住于西贡趸场路的“枪痴“”刘某(70岁),他被控一项“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名,29日在观塘法院提堂。刘某年轻时是一名工业潜水员,1999年承认用氧气瓶和风煤瓶偷运枪支入港。消息称,警方追查一名涉嫌利用网上出售枪械零件的男子时,发现有人曾多次联络刘某,探员因此到刘某的家中,查获大批军火。
另外2名被捕男子分别为陈某(33岁),已被落案控以一项“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及已提堂,法官将案件押后至12月21日再提讯,他获准以1万元港币保释外出。另一人为39岁姓袁男子,执法人员在其西区的住宅内,查获10粒疑似子弹,他获准保释候查,需在11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据悉,香港有爱枪人士会购入真枪部件,主要是装嵌在气枪或道具枪上,用作提高仿真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仿真枪(气枪)的外观即使由真枪部件组成,只要枪口能量不超过两焦耳,律政司也未必能成功检控。该名专家指出,只要对真枪械有专业认识和工具等配合,仿真枪可以在真零件配合下,改装成“真火枪”。
根据香港的《火器及弹药条例》规定,任何火器及可发射子弹或投射物、枪口能量超过两焦耳的气枪,乃至任何枪械发射投射物的组件,均属枪械,必须向警方申请管有权或经营人牌照,而进口此类物品需要持有警方发出枪械经营人牌照,并需向海关以及工业贸易署的战略物品管制小组申请入口证。香港海关于2015年至2018年6月,共查获76起涉及疑似火器及弹药的案件,全部通报警方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