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队回应出警受阻:有权进入这些地点执法
刚刚,香港警队回应出警受阻:警方有权进入这些地点执法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崔天也】香港警队脸书账号“香港警察”11日晚发布一段视频,就近期出警时遭遇阻拦的情况进行回应。警司刘肇邦在视频中称,近日,香港警察在接到报警后,进入某些公共场所出警时被阻拦,甚至有人质疑警方是否拥有进入某些场所出警的权力。对此,香港警司刘肇邦在视频中援引香港法例和警队条例,对法律授予香港警察的权力进行介绍。
在视频中,警司刘肇邦举例称,“昨晚大约8点半,有市民报案称,在荃湾一个屋苑的垃圾房附近发现可疑人士出现。冲锋队同事赶到现场后,虽然现场保安人员允许警方进入调查,但有20到30名居民在一旁起哄叫嚣,质疑警察进入屋苑平台的权力。”
对此,刘肇邦表示,“当警方有合理(证据)怀疑,在屋苑平台、商场、港铁等有人可能犯有刑事罪行时,警方都有权进入相关地点以作出拘捕。”
“根据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队条例第50条,如警务人员合理地相信有人犯有可被判处监禁的罪行,便可作出拘捕。而当警务人员有理由相信一个违法的人进入了一个地方,无论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地方,管理或居住该处的人须允许警务人员入内。就算当时警察未取得法庭手令,为避免有关嫌犯逃走,亦可进入该地方,以行使拘捕的权力。” 刘肇邦还说,“另外,任何人故意阻挠警察,令警察无法就市民的报案或任何罪案作出跟进调查,都可能犯有‘警队条例’第63条‘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