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当地时间11月22日,香港特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新闻发言人刘汉铨在会后表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参选人在登记参选时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同期】香港特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新闻发言人 刘汉铨
【解说】当地时间11月22日,香港特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在香港举行。香港特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新闻发言人刘汉铨在会后表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参选人在登记参选时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声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同期】香港特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新闻发言人 刘汉铨
选举办法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参选人填写参选人登记表的时候应当声明未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
【解说】刘汉铨表示,这条规定为了防止外国势力干涉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解说】根据选举办法,主席团在选举日之前,对违反相关声明内容的参选人,经过审查核实,可以决定不将其列入候选人名单或者从候选人名单中除名。刘汉铨说,参选人一定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关声明,如果不作出声明则意味着有关人士根本没有完成参选登记表,也就没有正式登记成为候选人。如果参选人签署这一声明但曾经有一些违反声明的行为,主席团要审查参选人是否言行一致,会根据有关情況作出谨慎、公平与合理的裁决。
【同期】香港特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新闻发言人 刘汉铨
主席团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送选举结果以前,发现当选人违反登记表所声明的内容,应当在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送选举结果的同时,提出当选人违反登记表所声明内容情況的一个报告,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核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代表当选无效。
记者 郑兴 任凯 香港报道
关键词:港区 全国 人大代表 参选人 国家宪法 基本法
分类名称:
港澳台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