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设立了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但至今这些目标都未能实现。
《京都议定书》为近40个发达国家及欧盟设立了强制性减排温室气体的目标,即2008年到2012年第一承诺期发达国家整体而言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发达国家不仅无法达到第一承诺期的减排目标,相当一部分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反而在1990年的基础上增加不少。
美国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前曾提出,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7%,这仅相当于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不到4%;加拿大的目标与美国一样,据称这是为了“兑现加拿大对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承诺,并与北美大陆上的伙伴保持一致”;日本则在同一年承诺,到2020年将在1990年的排放基础上减排25%。设定这一中期减排目标的依据之一是,日本今后将加大核能发展。但今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日本的核能发展前景扑朔,因此此前承诺的减排目标也将面临考验;欧盟则坚持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并表示在其他发达国家提出有可比性的目标等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愿意把减排目标提高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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