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南3府紧急状态法令或由内部安全法令取代
中新社曼谷6月5日电 (记者 余显伦)泰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帕拉敦5日表示,如果南部地区的陶公、北大年、也拉3府的安全局势缓解,前述3府实施已近8年的紧急状态法令,可以由该国的国内安全法取代。
帕拉敦称,在当天举行的泰国家紧急情况管理委员会会议上,该委员会建议政府继续延长陶公、北大年、也拉3府的紧急状态法令实施期限90天,时间由6月20日至9月19日,但这一建议要待下个星期的内阁会议批准后方能生效。
帕拉敦表示,当天出席会议的与会成员一致认为,如果泰南3府的暴力袭击事件明显减少,政府可以考虑由国内安全法取代已实施近8年的紧急状态法令,特别是陶公府咏县、素奇林县,也拉府的勿洞县、咖邦县以及北大年府的麦敬县等。
泰国南部的北大年、也拉、陶公3府自2005年7月起开始实施紧急状态法令,迄今已近8年。该法令每90天延期一次,最近一次延展期限将于6月19日到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