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沉船事故“人祸”因素或居首 显两大警示
一起韩国版的“泰坦尼克”号重大沉船事故16日在韩国西南部海域不幸上演,造成至少28人死亡、近270人失踪。
韩国事发客轮“岁月”号设计吨位为6825吨级,属于大型客轮,最多可容纳921人、载220辆车,而当时船上包括船务人员在内总共475人,载有车辆180辆,并未超载。该客轮也不是旧客轮,它是2013年3月在韩国正式启用,不易存在因船只太旧等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问题。再者,该客轮发生事故的海域是仁川前往济州岛的熟悉路线中的海域。相关资料显示,韩国仁川前往济州岛的客船一周至少来回有6趟。相关人士表示,在声纳技术发达、近海海域礁石分布的航线图较完备、渡轮路线固定且成熟的当今,“游船在近海发生触礁事件已不多见”。
回顾过去半年韩国发生的两起船只事故,其原因大致可归咎于“意外”和“天灾”:2013年10月15日韩国浦项巴拿马籍货船沉船事故的原因据信为货船遇到大风,抛锚避风过程中出现走锚导致船与防波堤相撞而沉;2013年12月29日的韩国釜山近海的撞船事故属于“意外”,且应对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而此次“岁月”号沉船事故成为韩国近20年来最严重的海上事故,舆论认为“人祸”的因素首当其冲。据韩国海警核实,事故发生时客轮的航行速度并不快,且客轮平时航行的航道中并没有暗礁。
一些让人遗憾而痛心的事实随着救援和调查的紧密进行而浮出水面:首先,据韩检方称,事故发生时,掌舵的是该船的三副而非船长,且操舵航海员仅有一年工作经验,这不禁让人对该船乘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产生疑问;其次,一些已经获救乘客称听到事故发生时撞到物体的巨响,而船上的广播却让他们“请勿动并等待”,并未组织乘客们撤离或进行心里安抚等,可见船上相关人员对于海难事故应对的意识能力需要打一个问号。
最令人不解的是,代理船长李准实在船只进水时首先弃船逃跑自己逃生,而船上广播却让乘客“勿动”,导致一些乘客丧失了获救的机会。李准实在事后露面忏悔说:“我很羞愧”,但已经无法挽回造成的人员伤亡。《中国交通报》官方微博发表评论称,“船长最后离开,不光是传统,也是法律。无论原因如何,在沉船事故中,船长弃船逃跑,都是不可原谅的。此外,中国《海商法》规定:弃船时,船长必须组织旅客、船员先安全离船,船长最后离船。”
事故已成事实,但给各国的警示却长久深远。从客轮承运方的责任看,承运方应在加强航运安全规定执行力度、险情处置方案完备、以及增强乘务人员职业操守监督问责机制和提高人员职业道德方面总结经验、下功夫,切实做到将事故中的人为因素降到最低,以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为己任。而从乘客自身来说,此次事故中多数人是学生,“缺乏逃生经验”,他们被告诉不要动就都没动,在船逐渐进水的整个过程中丧失了脱离危险现场和逃生获救的机会。当今许多国家从小对儿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了解沉船等意外事故中如何逃生、如何合理疏散的做法,值得借鉴。(卢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