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庭判决支持医院拒为病孩移植心脏
中新社柏林10月24日电 (记者 黄霜红)德国吉森大学医院以“不具备移植能力”为由拒绝为一名两岁患病男童移植心脏。病孩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24日,吉森地方法院判决支持院方。
今年3月,病孩木哈迈德随父母从土耳其专程来到德国准备接受器官移植手术。出发前,木哈迈德突然心脏停跳,虽然被抢救过来,但由此造成了木哈迈德脑损伤。到达吉森大学医院之后,医生检查认为手术风险较大,于是做出木哈迈德不适合接受心脏移植的结论。
木哈迈德父母无法接受医生的诊断结果,以涉嫌歧视为由状告吉森大学医院,要求法庭颁布“暂时令”,将木哈迈德列入接受心脏捐赠名单中。在最初的法庭调查期间,双方曾达成和解,院方支持木哈迈德父母在4周内自行寻找其它愿做心脏移植手术的医院。遗憾的是无人愿意接收这位病人。
吉森地方法院的判决指出,该医院做出的诊断结果是建立在《器官移植法》及与此有关规定上的,脑损伤并非接受心脏移植的障碍,而是由此带来的手术风险,与是否歧视病孩的身体障碍无关,因而“不容抗拒”。
在木哈迈德来德国之前,网络上出现了其需要换心脏的故事,其父母由此获得德国社会捐款40万欧元,吉森大学医院曾承诺支持。治疗出现波折之后,一些政界人士也曾试图干预无果。
几次器官捐献丑闻导致越来越多的德国公民放弃捐献器官。统计数字显示,该国每天有3名病人死于无法及时获得器官移植。全德目前有8000人在等待肾移植,而等待心脏及肝脏捐赠的病人通常希望渺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