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海警指挥官因“世越号”沉船事故获刑4年
当地时间2014年6月25日,韩国“世越号”沉船事故中生还的京畿道安山市檀园高中2年级部分学生在事发后时隔71天重返校园。部分遇难学生的家长当天到学校迎接生还学生,学生和家长互相安慰和鼓励。
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韩媒报道,11日,韩国法院以“世越号”沉船救援不力为由判处木浦海警第123艇艇长金某有期徒刑4年。
韩国法院称,在救援现场,金某作为指挥官只忙于下令救助眼前的乘客,却没有及时通知船内的乘客尽快逃离,间接造成了巨大的伤亡。
去年7月,韩国法院对沉船船长和船员开庭审判,生还学生首次出庭作证,称“事发时没有得到船员和海警的救援”。有学生称,客轮沉没时有海警就在船尾紧急出口处不远,但是没有登船救援。
另有韩国媒体指责称,最初抵达现场的直升机和快艇没有搭载专业的救援设备。专业救援人员在事发5小时后才出现,第二天上午,海难救助船才抵达现场。
2014年4月16日上午,“世越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近海发生沉船事故,造成304人遇难(包括失踪者)、142人受伤。目前,仍有9人下落不明。
【编辑: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