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巴勒斯坦的关系
(最近更新时间:2020年5月)
中国是最早支持巴勒斯坦民族抵抗运动并承认巴解和巴勒斯坦国的国家之一。1965年5月,巴解在北京设立享有外交机构待遇的办事处。1988年11月20日,中国宣布承认巴勒斯坦国,两国建交。同年12月31日,巴解驻京办事处改为巴勒斯坦国驻华大使馆,其主任改任巴勒斯坦国驻华大使。1990年7月5日起,中国驻突尼斯大使兼任驻巴勒斯坦国大使。1995年12月,中国在加沙设立驻巴民族权力机构办事处,2004年5月迁至拉马拉。2008年6月后,中国驻突尼斯大使不再兼任驻巴大使,由驻巴办主任(大使衔)全权负责同巴勒斯坦交往事宜。
近年来,中巴友好合作关系始终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中方重要往访有:国家副主席王岐山(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2016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2016年3月),国务院副总理汪洋(201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2017年7月),外交部部长王毅(2013年12月)等。巴方重要来访有:巴勒斯坦总统阿巴斯(2005年5月、2010年4月底5月初、2013年5月、2017年7月),外长马立基(2010年5月、2014年5月、2014年6月、2015年2月、2016年5月、2017年4月、2018年7月),总统特使、巴解执委会委员拉法特(2014年10月),总统府秘书长塔伊布(2017年5月),经济部长欧黛(2017年5月、2018年7月),总统特使、法塔赫副主席阿鲁勒(2019年5月)等。
2019年,中巴双边贸易额为0.82亿美元,同比增长11.55%。主要为中国对巴勒斯坦出口。其中出口8200万美元,同比增长12.04%。2018年,两国签署启动中巴自贸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
资料来源:外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