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牙买加的关系
(更新时间:2013年7月3日)
一、双边政治关系
1972年11月21日中国同牙买加建立外交关系。2005年2月,两国建立“共同发展的友好伙伴关系”。
近年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发展顺利,高层往来不断,在国际事务中保持良好配合。
2013年6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访问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期间同牙买加总理辛普森-米勒举行双边会晤。
中方重要往访有:政协主席李瑞环(1995年)、国务委员吴仪(2003年)、国家副主席曾庆红(2005年)、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2007年)、国家副主席习近平(2009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2011年)等。
牙方重要来访有:总理曼利(1991年)、总督库克(1999年)、总理帕特森(1998年和2005年)、总理戈尔丁(2010年)等。
2008年4月,中牙建立并启动两国外交部官员会晤机制,现已举行两次会晤。
二、双边经贸关系
牙买加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是中国在英语加勒比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2012年中牙双边贸易额为8.17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7.86亿美元,进口306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7.9%、111.9%、672.8%。2013年1月至3月,中牙双边贸易额2.1亿美元,同比增长179%。我主要出口纺织品、服装、食品、化学品、轻工产品和机电产品等,进口铝矾土和氧化铝等。
三、双边人文领域交流
两国在文化、教育、新闻等领域交流与合作进展顺利。中牙签有文化协定。扬州木偶团、中国杂技团、中国天津歌舞剧院、重庆艺术团等曾赴牙访问演出。牙歌舞团曾来华访问演出。
西印度大学莫纳分校设有孔子学院。201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和平方舟”号医院船访问牙买加首都金斯敦。
广东深圳市与牙首都金斯敦、浙江义乌市与牙蒙特哥贝市建有友好城市关系。
四、重要双边协定及文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牙买加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1972年11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贸易协定(1976年9月26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商品协定(1978年12月13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文化协定(1991年6月5日)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1994年10月26日)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关于互免公务旅行签证的协定(1995年5月签署,1995年6月8日起生效)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1996年6月)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牙买加互免签证的协定(1997年6月)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和牙买加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牙买加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2005年2月)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关于教育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5年6月)
(十一)中国农业部与牙买加农业和渔业部关于农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1年9月)
五、双方使馆信息
中国驻牙买加大使:郑清典
使馆地址:8 Seaview Avenue Kingston 10 Jamaica
电话:001-876-9273871(办公室、值班)
001-876-9787780(商务处)
传真:001-876-9273919
牙买加驻华使馆临时代办:杰奎琳·贝尔(女)(Mrs. Jacqueline Bell)
使馆馆址:建国门外秀水街1号建外外交公寓6号楼2单元7层2号
电话:010-65320670,65320671
传真:010-65320669
资料来源:外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