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在现场发现,燃烧未尽物上已经堆上了厚厚一层新土。杨锐洪告诉记者,这是4日早上盖上的,“是为了防止再起火”。当被问及起火原因时,他说,“具体原因,公安部门还在调查,估计是野外用火导致的”。
对于同样的问题,徐骏翔给出的答案是,“这个季节天气比较干燥,又少雨,还有一些枯枝落叶点着了,引燃了这个垃圾,能够燃烧的垃圾就是包装纸,包装用的塑料膜,这些比较容易燃烧,大部分陶制品的胚体是不燃烧的。”
从化市向媒体的通报材料说,事件的原因是位于石海村的“六潭电站有人烧石海圳边的干草时,引燃了附近堆放的塑胶、泡沫等废料。”
记者先后向从化市环保局、温泉镇及石海村有关负责人追问这家工厂的具体情况,却只得到工厂位于“江浦街”的只言片语。
切实履行防治责任加强监管工业固废
实际上,国家有关法律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明文禁止“在江、河、湖、海、水库等沿岸堆放固体废物”,而“露天焚烧或者使用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施焚烧处理”有害固体废物也在禁止之列。
既然村里已经发现偷排工业垃圾,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郭巍青认为,有关部门得到消息后,应及时跟踪处理,而不应该听之任之。显然,“这和有关部门疏于监管,行政不作为有直接关系”。
据记者调查,倾倒垃圾处的石海河是广州市饮用水源地之一的流溪河的支流,且处于上游。村民担心“这么偷倒工业垃圾,乱烧垃圾,长此下去,恐怕这里的青山绿水保不住。”
徐骏翔称,监测显示焚烧并没有对水源产生影响,市民勿需担心。
非常巧合的是,起火前一天,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向不按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行为开罚,以此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与生活垃圾相比,工业固废的污染更加严重。“生活垃圾尚且需要市民分出有害物质,并对不文明投放进行处罚,那么工业固废就更要加强监管,这样才可以减少垃圾对环境带来的污染。”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陈炳禄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露天燃烧有害固体废物,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徐骏翔表示,环保部门“已经找到这家工厂及运垃圾的有关人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的。”记者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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