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摘自“十二五”规划纲要
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垃圾处理形势严峻,如何破解难题,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记者走访了著名垃圾问题专家、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
占用土地填埋垃圾已难以为继
选择处理路径须有针对性
记者:垃圾处理形势日益严峻,不少地方出现了“垃圾围城”的状况,您怎么看?
徐海云:首先,我认为“垃圾围城”这种提法不够科学。传统上,城市中的垃圾运至郊外或城乡结合部堆放,经过一定时间积累,在城市周围形成了垃圾堆放带,这应该是垃圾围城的原义。
现在,垃圾问题面临的形势主要是两个:一是在一些城市以及许多乡镇、农村,垃圾的收运还没有完全做到,更谈不上垃圾的集中处置。尤其在乡镇和农村,基本卫生状况都得不到保证,“垃圾靠风刮”的状况一直没有根本改变,百姓有许多抱怨。
另一方面,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土地资源日益珍贵,在城乡结合部甚至农村,寻找可用作垃圾填埋的场地越来越难。原有的靠占用土地资源、以填埋方式处理垃圾的情况已经难以为继。
记者:面对这样的形势,解决垃圾问题的重点应该放在哪里?
徐海云:少产生、多利用,然后用焚烧的方式实现垃圾减量最大化,最终产物再去填埋,这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垃圾处理路径。由于发展阶段不同,中国不可能简单参照发达国家的模式,必须有针对性地找出最优解决方案。比如在经济发达的大型城市,要多建设垃圾焚烧设施,来解决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农村地区要在收集全覆盖上多投入,先解决垃圾带来的环境卫生问题。
最大的问题在于重视程度不够
应对垃圾危机要未雨绸缪
记者:无论是“十一五”还是“十二五”规划,只是对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出要求,而没有对垃圾减量有硬性的要求。有人说这样的指标造成垃圾问题日益突出,是这样吗?
徐海云:在讨论“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时,的确有人提出将垃圾减量作为考核指标,但是我认为很不现实。
根据调查,我国人均每日垃圾量大约在1—1.2千克,如果剔除废旧纸张等易于回收的废品,这个数字可能只有0.8—1千克。必须说明,这个数字与统计数据存在不小的差异,因为统计数据的城市人口并没有充分反映实际居住人口和城市里大量流动人口。
讲垃圾产生量,既要看垃圾的绝对重量,也要看垃圾成分,这两个方面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美国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千克左右,德国约为1.4千克。剔除水分和灰土,我们的垃圾量并不算多。减量的原则必须坚持,比如节约和反对浪费,就应该成为一个潮流,但是减量的前提是满足基本消费。在大城市,人口不断增长,人均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设想垃圾总量下降几乎不可能;一些地区还没有发展,垃圾成分还以灰渣、瓜果皮为主,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要求其减量,应该说很不现实。我们现在要做到垃圾收集的全覆盖尚需时日,所以无害化的目标是客观的。
记者:您认为造成目前垃圾处理形势严峻的最大原因是什么?
徐海云:个人认为,最大原因还在于重视不够。垃圾对环境的影响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不会马上显现。“十一五”垃圾无害化的目标最终完成了,但也留下很多隐忧。比如一些特大城市,由于垃圾总量激增,原来计划使用10年的垃圾填埋场,5年可能就填满了。虽然垃圾无害化的目标同样完成,但是把累积的矛盾留给了未来。这些情况说明人们对垃圾问题认识滞后,重视不够。
记者:有人说国家在垃圾处理方面的投入有95%花在末端治理上,您认同这一说法吗?
徐海云:如果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比作“末端”,源头减量与分类利用算作“前端”,那么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可以算作“中间”。目前,对垃圾处理的投入,应该说是前端很少或没有,中间占主要部分但不足,末端更缺。虽然在原则上应该做到垃圾处理的全过程投入,各环节平衡发展,但是目前把钱都花在末端,加大垃圾最终处置设施的投入,也是生活垃圾管理发展历程中的客观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投入只有400多亿元,未来五年可能会大幅增加,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有较大缺口。
解决垃圾问题不能光靠道德觉悟
法律、经济的约束机制要配套
记者:一方面是垃圾激增的窘境,一方面是资源日益匮乏,循环利用的理念应该是没有争议的。但在一些城市,垃圾分类虽然持续多年,但是步履缓慢,成效较小,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徐海云:与先进的发达国家相比,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主要差距是家庭有毒有害垃圾、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或称为厨余垃圾)尚未单独收集。家庭有毒有害垃圾分类还没有明确规定,目前一些城市推行的就是厨余垃圾的分类。厨余垃圾单独收集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相关的很多方面还没有准备好。要做好城市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的工作,需要克服许多现实的障碍。首先需要定时定点收集,废除现行的日产日清模式;其次要建立有效管理与监督体系;第三,要有激励措施,采用经济手段如计量收费,购买,奖励以及收取押金等;第四,资源化处理的产品要有稳定的接收市场。这四个方面问题不解决,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就难有实质行动。
记者:说到管理和监督,包括广州、北京在内的城市都开始准备通过立法来规范垃圾处理。我们应该怎样完善约束措施,让其发挥效力?
徐海云:解决垃圾问题不能光靠道德靠觉悟,必须有约束措施。一是法律约束,二是经济杠杆约束,约束的前提是制度完善。
拿居民垃圾分类来说,在国外,没有良好垃圾分类习惯的居民,可能不会受到处罚,但不分类要多缴纳费用。同时,会有严厉的处罚制度保障居民不敢绕过收集系统乱扔垃圾。比如韩国,以专用垃圾袋计量收费,厨余垃圾是免费投放的,而剩余垃圾则要求用专用垃圾袋。
再以过度包装为例,有关部门曾下文要求限制月饼的过度包装行为,但是如此监管的行政成本很高,缺乏可操作性。垃圾回收利用需要成本,也需要利润,不能盈利,就没有人收集,更没有人利用。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的根本途径是增加垃圾资源化的投入,这些投入从哪里来,合理的途径就是从生产源头提取,也就是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向包装产品生产者收取包装垃圾处理费,用这笔费用促进包装类垃圾回收利用。(记者 孙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