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向常委会报告了近年来消防工作情况。
孟建柱说,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在致灾因素大量增多的情况下,确保了全国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2008—2010年,全国共发生火灾39.8万起(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死亡3865人,受伤1967人,直接财产损失52.1亿元,与前三年比,火灾起数和死亡、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7%、33.8%、61%,损失上升55.5%,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2.1%、46.1%。
孟建柱说,目前全国4个直辖市、15个副省级市、268个地级市和370个县级市全部编制了消防规划;1536个县(旗)编制了消防规划,编制率达到93.9%。2008年以来,全国共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228起,给予行政处分146人、行政处罚29人,追究刑事责任162人。
孟建柱表示,当前,我国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社会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社会需求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适应现代社会管理要求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主要问题包括:
一是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快速发展给消防安全带来新问题。如制造业、运输业、仓储业迅猛发展,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大量增多,致灾因素和火灾危险源大量增多,火灾隐患整治难度大;二是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升;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欠账较多。截至2010年底,全国市政消火栓欠账26.5%,地级以上城市消防站欠账30%,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差距更大;四是消防专业力量不足;五是消防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消防安全标准不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滞后。
孟建柱表示,国务院近期将发文,通过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排查整治隐患,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包括把消防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政府消防工作领导和考评机制等。孟建柱表示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消防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五是进一步深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六是进一步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建立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记者廖文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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