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扩大和深化两国各领域友好合作:
(一)保持高层互访和接触的良好传统,通过双边互访、热线电话、多边场合会晤、互派特使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就国际、地区形势和双边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加强战略沟通,为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把握好方向。访问期间,双方正式开通中越领导人热线。
(二)充分发挥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在深化务实合作、推动双边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各领域合作的政策指导和规划,统筹推进合作,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不断丰富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内涵。
(三)密切两党交流合作,有效落实《中越两党合作计划(2011-2015年)》。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加强治党治国经验交流,扩大和深化党政干部培训合作,适时举行两党对外部门和宣传部门交流合作机制部长会晤。
(四)深化两军合作,加强两军高层接触,继续举行好国防部副部长级战略对话,推动建立两国国防部直通电话,加强人员培训和青年军官交往,适时开展陆地边界联合巡逻试点,继续举行两国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加强两军军舰互访等方面的合作。
(五)进一步深化两国执法和安全领域合作,组织筹备好中越两国公安部第三次合作打击犯罪会(部长级),推动开展边境地区打击非法出入境等联合行动,加强有效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等新型犯罪领域的配合。增进双方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的交流和合作,共同预防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在维护各自国内稳定方面的相互配合与支持。
(六)根据平等互利、注重实效、优势互补、形式多样、共同发展原则,加强和扩大两国务实合作:
——充分发挥两国政府经贸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的作用,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两国在相关领域的务实合作。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
——积极推进两国贸易、投资、财政、金融、农林、交通、电力、信息、矿产、能源、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强促进双边贸易平衡,鼓励并为双方企业扩大长期互利合作、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和“两廊一圈”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继续推进两国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开发、文化、卫生、体育、新闻等领域合作。加强在环保、水资源管理以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落实好双方《2011-2015年教育交流协议》,扩大开放互派留学生数量。
——继续举办好各种人文交流活动,如中越人民论坛、中越青年友好会见,加大中越友好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管理,增进两国人民的友好感情,维护中越两国友好关系大局,让中越友好后继有人,发扬光大。
——进一步扩大两国各地方,特别是中国广西、广东、云南、海南等与越南谅山、老街、高平、广宁、奠边、河江、莱州等两国沿边沿海省份的交流合作。
——继续落实好中越陆地边界有关文件,《北部湾划界协定》和《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积极探索北部湾共同渔区联合检查新模式,推动建立两国渔业部门联系热线。
——加快谈判进程,尽快签署《北仑河口地区自由航行协定》和《德天瀑布地区旅游资源共同开发和保护协定》,共同维护边境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国共产党和越南共产党合作计划(2011-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2012-2016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教育培训部2011-2015年教育交流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修改中越两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的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实施中越两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的议定书》、《关于指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