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雾成为恶性交通事故的间接杀手
近年来,我国气象灾害呈现种类繁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的特点,我国70%以上的国土、50%以上的人口以及80%的工农业生产地区和城市,每年不同程度受到气象灾害的冲击和影响。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在2000亿元以上。大雾成为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几乎所有的气象灾害都出现过,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总量的71%左右,包括台风、暴雨洪涝、高温、干旱、冰雹、沙尘暴、雷电、暴风雪、大雾、龙卷风等。我国70%以上的国土、50%以上的人口以及80%的工农业生产地区和城市,每年不同程度受到气象灾害的冲击和影响。
对高速公路而言,大雾无疑是隐形杀手。据统计,因大雾等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事故,大约占总事故的四分之一以上。很多司机开车在混沌中行走,开足雾灯也无济于事,一旦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时,因为相距太近来不及避开,就容易发生轧人、追尾、撞车、翻车等事故。近几年因雾发生的几桩特大车祸,令人触目惊心。
1997年7月12日,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段,大雾弥漫,能见度只有几米。大雾中,连续发生两起追尾相撞事故,40余辆汽车报废,造成9人死亡,34人受伤。 2000年2月19日,广州笼罩在雾霭中,由于能见度低,道路湿滑,接二连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近百人受伤。9月4日,浓雾使京沈高速公路发生一起重大车祸。近百辆汽车追尾相撞,其中34辆严重受损,造成5人死亡。同年12月14日,扬州大雾,绕城公路发生5起车祸,造成2人死亡。 2004年3月2日,京珠高速粤北段气温骤降,出现大雾,恶劣能见度导致2辆车追尾相撞,造成1人重伤1人死亡。4月20日,日照境内一场大雾诱发两起车祸,造成7死8伤。 2005年1月23日夜里到24日上午,河南出现大范围大雾天气,连霍高速郑州段发生连环车祸,27车相撞,致6死22伤。京珠高速公路漯河段40辆车追尾,致7人死亡17人受伤,1辆满载有毒化工液体四氯化钛的罐车泄漏。 2006年12月25日,郑州在17个小时内发生车祸30多起,400辆车堵塞3千米。新107国道与开洛高速公路交叉口向北1千米处,三辆卡车连环相撞,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新柳路一建筑工地,司机雾中倒车时将1名男子撞倒在地,不治身亡。
半小时观察:
针对这次像大气污染一样的浓雾,北京市环保局说这是秋冬转化季节华北地区容易出现的天气状况,并解释说雾天不代表污染天,北京的空气质量自己和自己比有进步。我们看到,按照北京市的监测标准,近十几年来北京的空气质量的确有进步。但是研究显示,大气悬浮物中对健康危害最大的是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按照这个监测标准,那么北京市的空气质量是否有了很大的提高就要打一个问号了。
空气质量事关每一个人的健康,数据监测不能为了数据而数据,而是应该为了改善大家的生存质量。不光要和历史比较,还要进行横向比较。当监测数据和公众的感受出现了明显差异的时候,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应该是探讨如何改善,而不是质疑公众的判断出现了问题。我们需要的不光是数据,而是数据背后的责任心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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