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 石岩)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13日在此间透露,今年以来发生的23起重大以上事故中,有5起事故发生的现场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
中国官方于去年正式确定了矿山企业的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明确规定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这项制度是一项很好的措施,而且是很管用的措施,是上下都非常拥护的措施。”黄毅称。
安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也曾以发生于去年的山东招远矿难为例指出,事故发生时,下井带班的副矿长沉着应对,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矿工撤离升井,有效降低了事故损失。官方认为,这充分说明了实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但在该制度的实际执行时,一度发生个别矿山企业突击提拔干部顶替矿领导带班下井的事件。广西就曾曝出有煤矿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的丑闻,遭到安监总局的查处。此外,矿领导在出现事故当中伪装井下逃生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在执行这项制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漏洞,我们也逐步健全完善监督制度,通过监督能使这一制度落实。”黄毅称。
黄毅认为,任何一项制度建立起来,真正能够执行还有一个过程,需要发挥全社会的各种监督渠道,对这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这一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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