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受贿案一审被判死刑 缓期2年

2011年12月15日 2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长沙12月15日电 (记者 刘柱)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15日对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程海波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日,其子程高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其弟程海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50万元。冻结、扣押在案的相关财产及物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程海波利用担任岳阳市委副书记,常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及湖南省农业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程海良、程高收受李某等19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961.3931万元。其中单独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312.8381万元,与程海良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396.555万元;与程高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5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海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程海良、程高受贿1961.393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被告人程海波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对程海良、程高收受他人贿赂予以认可,起主要作用,为主犯。被告人程海良、程高系程海波的近亲属,二被告人受他人之托、利用程海波职权为他人谋私,并收取贿赂,在受贿中起辅助次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被告人程海良有自首情节,且配合办案机关追缴了全部赃款及孳息,又全部退赃,可以减轻处罚。(完)

分享按钮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